廉署控兩來港女子 涉以一疊鈔票賄滙豐職員助即日開戶
(獨媒報導)廉政公署今日表示,上星期五(10日)落案起訴兩名來港女子,控告她們涉嫌以一疊100元及500元鈔票行賄一名滙豐銀行職員,以協助即日開立個人銀行戶口。兩人已獲准保釋,明日(14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答辯。
廉署下午發稿指,兩名被捕人士為于慧(26歲)及王金玉(37歲),分別報稱為行政人員及直播間導播。二人於4月19日來港,並到香港上海滙豐銀行有限公司(滙豐銀行)灣仔一間分行申請開設個人戶口,希望即日辦妥相關手續。廉署指,兩人涉嫌於當日向一名滙豐銀行職員提供一筆不明金額的賄款,以協助于慧開立滙豐銀行帳戶。
該名滙豐銀行職員當場拒絕接受二人的賄款,即時向上級匯報事件。廉署接獲貪污投訴後,隨即到現場拘捕兩名被告,二人同被控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2)(a)條。廉署在調查後,發現兩名被告涉嫌向該銀行職員提供一個信封,內裡載有一疊港幣100元及500元鈔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