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網上日前有片段流傳,一名女子駕駛懷疑電動單車在天水圍行駛,並乘載1名男童及2名女童,更違反交通燈號橫過天瑞路。警方昨日拘捕該名34歲女子,涉嫌干犯「危險駕駛」、「無牌駕駛」、「駕駛未獲發牌照的車輛」、「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在行人道路上駕駛電單車」、「駕駛電單車時沒有戴上認可防護頭盔」、「在乘客沒有戴上認可防護頭盔時駕駛電單車」及「電單車運載不足八歲的兒童乘客」共8宗罪。

該名女子駕駛一輛懷疑電動單車,乘載1名男童及2名女童在天水圍天壇街行駛,從影片可見,4人都沒有佩戴頭盔,並「人疊人」般穿梭在馬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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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圖片

警方新界北總區交通調查組人員經深入調查後,昨日下午約2時半在天水圍區拘捕一名34歲本地女子,涉嫌干犯「危險駕駛」、「無牌駕駛」、「駕駛未獲發牌照的車輛」、「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在行人道路上駕駛電單車」、「駕駛電單車時沒有戴上認可防護頭盔」、「在乘客沒有戴上認可防護頭盔時駕駛電單車」及「電單車運載不足八歲的兒童乘客」。警方表示,被捕人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6月下旬向警方報到。

此外,警方重申,電動可移動工具不宜與一般汽車共同使用路面,亦不適合於行人道或單車徑上使用。任何人在道路,行人路及單車徑上使用未經登記及領牌的電動可移動工具,可能違反香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條例》及其他相關法例。

警方表示執法行動仍在進行中,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以及遵守其他交通規則,以免危害自己及其他道路使用者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