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聯會屬會指有茶飲店拖糧 籲搵暑期工小心
【獨媒報導】工聯會屬會酒店及餐飲從業員協會今日(6月19日)舉行記者招待會,指位於亞皆老街某手搖飲品店拖欠員工薪金。收到求助的工聯會黃大仙區議員莫健榮指,該店去年亦曾拖欠暑期工薪金,籲學生尋求暑期工時應了解公司背景,工會則籲保存僱傭紀錄,如遭欠薪應向勞工處求助。
學生阿晴(化名)今年2月尾至3月初於該茶飲飲品店上班5天,被拖欠逾2,000元薪金。她稱辭職後問及薪金安排時,獲回覆稱會於四月支付。至四月時負責人稱要待老闆從日本把支票寄回香港,亦拒絕匯款要求。阿晴隨後向勞工處求助,並約定五月作調停。她指店方未有應約,亦怪責事主向勞工處舉報,最終在同月收到支票。
另一名被拖糧的學生阿芷(化名)今年三月尾入職該手搖飲品店,任職一星期後離職。她同被告知老闆身在日本無法支薪,及後負責人又稱寄失支票,拖延至五月中才獲發薪。比對紀錄時,阿芷稱自己因其中一人忘記打卡,故獲少發一日工資。店方則稱閉路電視只能回溯三天,亦不承認對話紀錄並拒絕支薪。阿芷提到相關手法為該店慣用,令員工放棄追討。
《獨媒》記者到該店查詢時,店員起初稱負責人不在場而拒絕回應。記者應其要求於下午四時再返回店面,惟店員稱負責人今日不會回店,並稱未被拖糧,亦拒絕提供負責人聯絡方式。
工聯會黃大仙區議員莫健榮接獲3宗類似求助,他指該店去年亦曾拖欠暑期工薪金,今次是「重操故技」,籲同學尋找兼職或暑期工時應仔細調查公司背景。莫健榮又盼網上求職平台「履行社會責任」,標註被投訴的僱主,或在僱主被勞工處控告時暫停予其刊登廣告,勞工處則監察求職平台廣告,並主動調查有可疑的僱主。
酒店及餐飲從業員協會權益幹事梁靜雯提醒,僱員就職時應避免採用口頭協議並簽署正式僱傭合約,另外應盡量保留對話紀錄等證明自己曾被僱用。她重申工資需於七日內發出,如超過七日可先向勞工處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