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青霞去年離境時未被發現逾期逗留超過3年 入境處:案件仍在調查中、不作評論
【獨媒報導】自稱透過「優才計劃」來港、藝人李龍基的未婚妻王青霞(Chris),昨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承認逾期居留、使用虛假文書、違反逗留期限下接受僱傭工作等5罪,被判監禁25個月。案情指王於2023年3月26日經香港國際機場離境時,她向入境事務主任訛稱她是在數天前才經港珠澳大橋入境香港,其後獲放行及離境,然而事實上她當時已逾期居留3年1個半月。《獨媒》向入境處查詢為何當時入境處職員未有發現王逾期逗留、有否在電腦上翻查她的出入境紀錄以作核實、事件是否涉及入境處職員疏忽。入境處回覆《獨媒》時表示:「由於相關案件仍在調查中,入境處不作評論。」
被告王青霞(36歲)原本被控7項控罪,經控辯雙方協商,王承認其中5項控罪,包括兩項「違反逗留條件」罪、一項「使用虛假文書」、一項「向根據或為執行入境條例第II部而合法行事的入境事務主任作出虛假申述」罪,以及一項「在香港入境時對其施加的逗留期限,留在香港接受僱傭工作」罪。另一項「為取得入境證而作出虛假陳述」 及一項「管有虛假文書」,則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
根據案情,王於2020年2月2日持雙程證以訪客身份入境香港,獲准逗留至2月9日,惟王並未有在限期前離開香港。直至2023年3月26日,王打算經香港國際機場離境,在入境事務主任查問下,王稱打算到泰國旅遊,並且訛稱她是在數天前才經港珠澳大橋入境香港。在2020年2月10日至2023年3月26日期間,王在香港逾期居留合共3年1個半月。
其後王於2023年4月再度持雙程證以訪客身份入境香港,繼而逾期居留約9個半月。經入境處調查,王始被起訴,另被揭發在港逗留期間受僱於柯士甸學校,違反逗留條件。
《獨媒》向入境處查詢,在2023年3月26日王經香港國際機場離境時,入境事務主任聽了王的一面之詞後,有否在電腦上翻查有關她的出入境紀錄,以作核實;為何當時入境處職員未有發現王已逾期逗留3年1個半月而放行;以及事件是否涉及入境處職員疏忽。
入境處回覆《獨媒》時表示:「由於相關案件仍在調查中,入境處不作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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