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警涉向賣淫集團女中介通風報信 否認妨礙司法公正罪 案情透露兩人一同入酒店房
【獨媒報導】警方於2022年在尖沙咀搗破一個跨境賣淫集團,並拘捕多人。警方事後拘捕一名47歲男警,涉向從內地偷渡來港的女中介「通風報信」,以協助逃脫,並在事後棄置兩人聯絡的電話。女被告承認「依靠另一人賣淫的收入為生」等6罪,男警則否認一項「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罪,今(24日)在荃灣法院(暫代區域法院)受審。案情透露,為內地居民的女被告於案發一年前偷渡來港,並用他人身份證入住酒店,其後透過微信群組為性工作者介紹嫖客,並收取佣金。在性工作者被捕後,女被告曾在酒店與本案男警會面,並一同進入房間。案件明續審,男警在離開法院時,一度戴上鴨舌帽及打開雨傘。
兩名被告為呂偉霖(47歲,報稱公務員)及內地居民孟凡月(33歲,無業)。呂偉霖否認一項「作出一項傾向並意圖妨害司法公正的作為」罪。他被指於2022年12月5日,在香港意圖妨礙司法公正,即棄置一部他用來與孟凡月聯絡的流動電話。據悉呂現被停職。
孟凡月承認6罪,其中兩項為「依靠另一人賣淫的收入為生」罪,指她於2022年8月19日至9月24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以及11月20日至28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明知而完全或部分依靠X及Y賣淫的收入為生。
她另承認2項「使用他人身分證」罪,指她於同年11月1日及12月2日,分別在尖沙咀君怡酒店及銅鑼灣富豪香港酒店,使用屬於他人的香港身份證。她亦承認一項「管有非法取得的旅行證件」罪,指她於同年12月3日非法取得一張中華民國國民身份證。她承認一項「未獲入境事務處處長授權而留在香港」罪,指她同年12月3日未獲處長授權而留在香港。
案情指女被告介紹4至5名嫖客後 向性工作者收取約9千元介紹費
控方外聘大律師傅昶生,讀出孟凡月同意的案情。案情提及她為中國內地居民,於2021年10月從廣東乘船非法入境香港。她於11月使用一名陌生女子的身份證,入住尖沙咀君怡酒店。而X為一名本地性工作者,居於君怡酒店某房間,她加入了微信的「尖沙咀群組」尋找嫖客,性工作者需向中介人支付佣金。孟凡月為群組成員之一,並於2022年8月至9月向X介紹3名嫖客,並要求X向她支付共1,500港元介紹費。
Y則為日本國民,於2022年11月到港提供性服務賺錢,並加入微信的「NIKO」群組,其後認識孟凡月。孟指示Y前往君怡酒店提供性服務,並向她表示房內有充足的漱口水、安全套及潤滑劑供其使用。Y於2022年11月24日,在房間向4至5男子提供性服務,事後向孟支付8千至9千元介紹費。孟指示Y於11月25日遷往尖沙咀九龍酒店,其後Y在3日內共向20名男子提供性服務,事後亦向孟支付介紹費。警方於11月28日在尖沙咀進行反色情行動,期間拘捕X及Y等17名性工作者。
案情指警方在女被告房間搜出15萬現金
孟在2022年12月2日下午,在銅鑼灣智選假日酒店大堂會合本案男被告呂偉霖,並一同離開。兩人於傍晚約6時前往銅鑼灣富豪香港酒店。孟使用陌生女子的身份證登記入住,兩人其後進入酒店某房間。孟於12月3日在酒店被捕,她在警誡下表示從廣東乘船偷渡來港找其男友,亦承認曾協助安排性工作者。警方在孟的房間內搜出15萬港元現金。
由於控方需時與辯方商討處理證人安排,包括是否傳召「線人」,因此案件押後至明(25日)續審。呂偉霖獲准繼續保釋,孟凡月則繼續還柙。
案件編號:DCCC 278/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