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田科技城】濕地保育公園將以魚吸引雀鳥重返 嘉道理農場:很多雀鳥不吃魚
【獨媒報導】城規會新田科技城公聽會昨日(7月3日)踏入第三日,嘉道理農場暨植物園高級生態學家聶衍銘出席申述。他以港珠澳大橋和機場三跑為例,指所有環評都會指發展項目對環境影響「好少事」和「可以接受」,但最終本港海豚數目一直大幅下跌,作生態補償而設立的大小磨刀海岸公園7年來更從沒有海豚使用過。聶又指,政府說法指設立的濕地保育公園,將投放魚落魚塘,吸引雀鳥重返新田,但事實上有很多雀鳥是不吃魚,例如黑翅長腳鷸只吃泥土中的蟲,質疑政府如何保證現時的生態環境和功能不會被影響,漁護署未有回應。
城規會昨日舉行第三場新田科技城公聽會聽取公眾申述和意見,第三場公聽會有64人報名出席申述,香港園境師學會、世界自然基金會、民主黨及香港大學生態學及生物多樣性學會等團體代表,以及守護大嶼聯盟召集人謝世傑、市建局前行政總裁譚小螢等個別人士出席並發言。
嘉道理農場:所有環評都會指發展項目對環境影響「可以接受」
嘉道理農場暨植物園高級生態學家聶衍銘指,新田科技城將導致「綠水青山」景象不復見。他以興建港珠澳大橋和機場三跑的環評為例,指環評全部都會說「無事」、「好少事」,及「可以接受」的影響,「我以前做 consultant(顧問),我都無印象我會寫份 EIA(環評)話:『有事㗎!你唔好起啦!』我真係未試過。」
他續指,過去多年本港海豚數目一直大幅下跌,2009至2014年至少仍會見到,2015年開始已沒再於北大嶼山出現,沙洲、龍鼓洲亦只有極少,作為生態補償而設立的大小磨刀海岸公園7年來更從沒有海豚使用過,而填海卻一直進行,海豚數目至今完全沒有復甦跡象。
嘉道理農場質疑很多雀鳥不吃魚
聶衍銘質疑,新田科技城伸延至深圳河,將分隔三寶樹和蠔殼圍兩個濕地保育公園,質疑兩個保育公園會失去連貫和邊緣蠔殼圍。他指政府說法指設立的濕地保育公園,將投放魚落魚塘,吸引雀鳥重返新田,但事實上有很多雀鳥是不吃魚,例如黑翅長腳鷸只吃泥土中的蟲,「呢個只係其中一種雀,是旦順手沾來(講)嘅雀。好多雀係唔食魚。」質疑政府如何保證現時的生態環境和功能不會被影響。
城規會委員、港大城市規劃及設計系名譽助理教授陳振光問到兩個濕地保育公園的連接問題,漁護署助理署長(自然護理)陳堅峰回應稱,三寶樹和蠔殼圍濕地保育公園有連貫性,環評建議設立300米的飛行航道連接兩者。
城規會主席、發展局常任秘書長(規劃及地政)何珮玲亦要求陳堅峰回應有雀鳥不吃魚的說法,惟陳未有回應。
嘉道理農場:歐亞水獺通道只有10米闊 環評所引用文獻卻要求20米
對於政府和支持項目者稱落馬洲支線的補償濕地做得非常成功,聶衍銘稱該補償濕地面積小,規模與新田科技城規模根本無法相比。他又批評,環評經參考北愛爾蘭環境局的文獻後,擬在科技城北面設立闊10米、讓香港極瀕危歐亞水獺使用的地面生態走廊,但翻查該文獻後發現,其實是指應兩邊各10米,所以生態走廊至少要闊20米。
環評擬議新田科技城北面設立的闊10米地面生態走廊(環保署記者會圖片)
土拓署北拓展處處長張家亮回應稱,現時落馬洲亦設有動物走廊讓歐亞水獺使用,兩邊有圍欄,而水獺體積其實很小,現時擬議的10米闊生態走廊已經是相當之闊的距離,兩邊又會種植植物和圍欄,製造隱藏效應(hiding effect)讓水獺在中間經過。他提到,生態走廊當然越闊越好,但在香港缺乏土地的情況下,10米闊的動物走廊在香港是從沒試過,已是非常奢侈(luxury)。不過,張家亮未有就北愛爾蘭文獻指應為20米闊作正面回應。
規劃署擬各總綱發展藍圖不再諮詢城規會 有委員質疑程序不當
規劃署粉嶺、上水及元朗東規劃專員吳劍偉在會上指,項目需要有發展限制適當地配合,政府內部制定了一個規劃及城市設計大綱(Planning and Design Brief),希望以此模式繼續深化創科地將來推展的框架。他指北面創科地與三寶樹濕地公園介面應該如何處理,及對於新田七鄉、洲頭村等鄉郊式發展用途地帶的建議受到關注,強調分區計劃大綱圖中列明的最高高度限制就是最高「高限」,未來會再深化高限或退一步再下降樓宇高度。
吳劍偉指,政府未來將就規劃及城市設計大綱諮詢城規會,及後將於最後定下後公佈予公眾。以大綱作框架之後,新田科技城每塊用地推出時,署方會根據需要,以大綱要求用地發展提倡人,進一步提交總綱發展藍圖(Master Layout Plan),不過不會再就此諮詢城規會,以免加重城規會和創科界的負擔(workload),及減退項目對創科界的吸引力。總綱發展藍圖將保存在政府內部,由發展局轄下的北都辦成立的跨部門委員會進行審批。相關規劃及城市設計大綱的要求會在地契反映。
城規會委員、市建局前執行董事呂守信問到為何總綱發展藍圖不再交予城規會諮詢,「真係奇怪,唔拎上嚟,comment(意見)都冇,唔係話批。」他認為曾有工廠大廈1,000呎單位改為食肆時,都有呈交總綱發展藍圖,但創科局卻不准許城規會看,「咁我就諗,其實我哋今日批緊啲咩呢?」
呂守信指,若自己批准新田科技城的分區計劃大綱圖,卻對所有事項都無法給予意見,程序或不恰當,將來城規會或在未做過審批的情況下被公眾抨擊:「假設佢做到一支支鉛筆樓喺度,呢樣嘢我唔想架喎,但問題就係如果我批咗(新田科技城)呢張圖嘅話,呢樣嘢所有嘢我都冇得去 comment,第時啲人就指責我哋城規會,話『乜你咁都批。』」
吳劍偉回應稱,與落馬洲河套區只有港深創科園有限公司單一營運者不同,新田科技城的發展方向是「百花齊放」,即不排除有部分土地給予科技園和數碼港,但可能有很多土地都是讓個別創科公司成立總部、研發中心或生產基地,承諾將規劃及城市設計大綱給予城規會審批,未來亦將有更詳細的規劃控制(plan control)。
呂守信坦言,署方未能將其說服,將在討論環節就此再作討論。
根據《城市規劃條例》第4A(2)條,城規會可規定凡就「綜合發展區」地帶 或「其他指定用途」註明「綜合發展/重建區」地帶提交規劃許可申請,必須以總綱發展藍圖的方式提交,並輔以其他有關資料。根據《條例》第4A(3)條,該項申請如獲委員會核准,一份總綱發展藍圖必須存放於土地註冊處,以供公眾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