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黃大仙上月12日發生停電事故,部分樓宇一度停電近4小時。中華電力昨日(9日)向機電工程署提交調查報告。中電詳細剖析故障電纜後,「確定兩條電纜各有一個電纜接頭之前曾經受到第三方外物干擾,引致絕緣功能逐漸受損」,令兩條電纜當日先後發生故障。

據媒體引述,涉事地底電纜周邊曾進行挖掘工程,指電纜受工程影響受損導致事故。工程師學會電機分部發言人勞偉籌今早接受港台節目《千禧年代》訪問時表示,相信中電在事故後已進行「解剖工作」,在電纜接頭部分發現例如鑿、垦、拗、拉的痕跡,令接駁位受壓。同時,他亦指出,地下電纜都有一定保護,不過故障電纜並非高壓,處於泥土下,保護不會太高。

勞偉籌解釋,第三方在電纜範圍路段進行工程前,須依照第406H章《供電電纜(保護)規例》,向電力公司索取圖則,在施工過程中保護電纜。今次事故所涉電纜在同日發生故障,他建議中電加強巡查,並使用高科技偵測電纜受損,同時,他也呼籲在電纜範圍施工的第三方機構要小心保護電纜。

勞偉籌:損壞或致一段時間後出現故障

中電報告指出,黃大仙區內兩條11,000伏特環型電路的地下電纜,於事故當日先後故障。6月12日下午1時,位於聯合道至美德樓的11,000伏特電纜發生故障,受影響範圍內的電力繼續由另一條位於龍光樓至趣園樓的11,000伏特電纜供應,這條電纜在當晚8時亦發生故障,致2,250戶用電受影響。

中電剖析故障電纜後,確定兩條電纜各有一個電纜接頭曾受第三方外物干擾,致絕緣功能逐漸受損,引發故障。勞偉籌解釋,「電纜接頭」即兩條電纜的接駁位,電路雙向通電,即使一邊故障停電,另一邊也可以繼續供電。

據媒體報導,涉事地底電纜周邊曾進行挖掘工程,是事故主因。對此,勞偉籌表示,香港有不少道路工程,有時會影響電纜,自2000年通過第406H章《供電電纜(保護)規例》後,已較少出現工程損壞電纜的情況。他續指,第三方進行工程時是否跟足規例,或有無誤差,都有可能影響電纜,有時損壞代表即時出現故障,例如破壞防水層,或在幾個禮拜甚至幾年後出現故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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