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一名確診自閉症的17歲男生,涉去年10月在金鐘政府總部外東翼天橋入口,持生果刀襲擊保安,其中一名保安左手割傷流血,男生遭警方當場制服及拘捕。男生已還柙10個月,今(19日)於區域法院承認一項有意圖而傷人罪,還柙至8月2日判刑,以待索取感化報告。辯方求情時指,案發前一晚被告與父母吵架後,翌日去找與父親容貌相似的保安「發脾氣」。辯方又指,雖然案發日期及地點敏感,但本案與政治完全無關。

被告梁凱華(17歲,學生)承認一項有意圖而傷人罪。控罪指他於2023年10月4日,在金鐘添美道2號政府總部東翼2樓職員入口,意圖使男子劉志偉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他。

被告被捕後表示前一晚與父母吵架不開心

被告同意的案情指,在政府總部任職保安員的57歲男子劉志偉,於2023年10月4日看守政總東翼2樓近行人天橋的保安崗位時,見被告右手持着一把刀刃11厘米長的生果刀,並行近另一保安周堅利。周推開被告後離開現場。

此時被告轉移目標衝向保安劉志偉,並用生果刀斬他。劉用左臂擋住襲擊,但失平衡跌在地上,隨後自行站起。另外兩名保安及一名途人嘗試制服被告。劉亦嘗試用櫈推低被告,被告最後被制服。

受襲的劉志偉前臂流血,經檢查後證實左前臂有一處5厘米的表面裂傷、左手拇指有一處3厘米的抓痕、左手中指有一處一厘米裂傷,以及右手掌魚際有輕微瘀傷。

被告在錄影會面中透露,自己於中四時輟學,案發時在青年學院修讀電子及電腦工程。他表示前一晚與父母吵架不開心所以去金鐘,並在家中廚房取生果刀,於案發當日早上10時前往政總,用刀斬保安員的手一下。

辯方指雖然案發日期地點敏感 但與政治無關

控方確認被告沒有案底,他於小六確診自閉症,需定期去聯合醫院覆診,但毋須服藥。辯方求情指,早前索取的報告顯示,被告與父母吵架後,找與父親容貌相似的保安「發脾氣」。辯方呈上受襲保安的相片,並請法庭對比照片及在庭上的被告父親,辯方表示:「有幾分似樣」。

辯方又指,雖然案發日期及地點敏感,但本案與政治完全無關。暫委法官鄭明斌表示不會向此方向考慮。辯方指被告已還柙10個月,等同以2年監禁為量刑起點的刑期,因此希望法庭判感化令。

鄭官決定為被告索取感化報告,但強調不代表必定會以感化方式處理,仍有機會判監。案件押後至8月2日判刑,期間被告繼續還柙。

案件編號:DCCC 171/2024

相關報導:

涉持刀襲政總保安 精神科報告指17歲男生適合答辯 續還柙待調查
涉持刀襲政總保安 17歲男生被控傷人 還柙待索精神科報告

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