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審計署2020年《審計報告》提出港協暨奧委會有管治問題,包括未列明運動員選拔準則和上訴機制,港協同年組成「獨立督導委員會」督導「體育總會機構管治小組」,檢討體育總會機構管治狀况及制定「機構管治手冊」。港協暨奧委會義務秘書長楊祖賜今日在一個電台節目表示,有關手冊已提交予政府,預計9月中推出,強調不同體育總會如「子姪」,設管治守則不是「尋找錯處」,而是「唔啱就改咗佢」。副會長霍啟剛表示,市民可能受傳媒報道影響,質疑體育界管治,惟屬下80多個體育總會,大部分均能專業地推進體育發展,認為個別事件不能一概而論。

體育總會如「子姪」

前游泳港隊代表方力申開辦的泳會一名9歲男童泳手,因泳會級別只屬「競賽屬會」,被拒參加錦標賽,揭發泳總制度問題。楊祖賜今早在商台節目《政好星期天》表示,因應《審計報告》2020年提出體育總會管治問題,港協暨奧委會已將企業管治方案首個草稿提交予政府,預計9月中出台,並已就泳總一事「先聲奪人」,將需要處理的問題先處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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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祖賜

據了解,「機構管治手冊」涵蓋的大原則包括組織架構、執委會年期及選舉制度、運動員及教練選拔與訓練等。楊祖賜表示,管治守則不希望是「尋找錯處」,強調視不同體育總會為「子姪」或附屬機構,為它們提供支援和提醒,「好嘅留低,唔啱就改咗佢」。他提到,不少總會領導是義務工作者,「喺個觀察上面可能掛一漏萬嘅時候」,港協暨奧委會作為專業機構需要作出提醒及改善,令相關選舉和運動員選拔達到要求,讓本港體育有更公平公正的發展,「始終政府畀咁多錢,我不能夠對呢方面唔負責」。

霍啟剛:大部分均能專業推動體育發展

港協暨奧委會副會長霍啟剛在同一節目表示,體育總會運作涉及公帑,政府和社會對它們的管治有非常高標準,港協暨奧委會需要檢視體育總會能否達標。他指,市民可能受傳媒報道影響,質疑體育界管治,他強調屬下80多個體育總會或機構,大部分均能專業地推進體育發展,「所以呢樣嘢唔係個別就係成個,唔可以一概而論」。惟霍認為不同總會面對不同情況,部分可能涉及簡單問題,只需要邀請獨立人士參與運作和監察,部分涉及修改規條及憲章,情況較複雜,需要與其他國際組織再商討,但港協暨奧委會願意與不同體育總會合作,研究做得更好。

霍啟剛
霍啟剛

霍啟剛亦表示,泳總對9歲男泳手未能參與分齡游泳錦標賽一事願意作出調整和探索,短時間內解決問題,而港協暨奧委會已主動介入其他個案,了解相關總會的難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