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政府成立的「解決劏房問題工作組」,下月將向特首提交報告,選委界立法會議員林筱魯今午舉行調查發佈會,研究指有近半過渡性房屋受訪住戶擔憂屆滿後未能「上樓」,要搬回劏房等不適切居所。他認為,如政府以7或12平方米作為取締標準,公屋求過於供問題將更嚴重:「好簡單嘅姐,結論就係如果咁嘅情況底下呢,我哋急於求成取締劏房,用『咇高』標準取締劏房嘅話呢,咁就好難免有人瞓街。」他建議應「實事求是」,有序地取締劣質劏房,以及延長過渡性房屋居住限期。

逾八成受訪者滿意過渡性房屋戶

選委界立法會議員林筱魯委託社會政策研究有限公司進行調查研究,於今年5月至6月到訪深水埗、黃大仙、荃灣等14個過渡性房屋項目,進行面對面訪問,最終共訪問354名過渡性房屋住戶,當中38.4%為一人家庭,61.7%為二人或以上家庭。

研究結果顯示,有74.1%受訪者在入住過渡性房屋前曾居住板間房、劏房、籠屋及天台屋等不適切居所,平均居住年期為6.6年。就居住面積方面,有72.3%受訪者居住200呎以下單位。至於租金方面,逾25%受訪者指感受到相當大及非常大程度的租金壓力。至於對過渡性房屋滿意程度方面,有81%受訪者感到滿意及非常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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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半人憂將搬回不適切居所

被問到過渡性房屋限期屆滿後,最大機會搬往的房屋類型(多選),有60.2%受訪者認為會搬往公屋,49.4%則擔憂將會搬回不適切居所。至於對未來住屋的憂慮,有逾九成受訪者憂慮住屋成本負擔(96.3%),其次為居住環境品質(96%)以及交通便利性(95.2%)。現時過渡性房屋限期最多為三年,有超過九成受訪者(99.7%)期望可延長居住期限,其次分別為增加租金津貼(98.9%),以及盡快獲得公屋分配(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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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筱魯

林筱魯:高標準取締劏房難免有人瞓街

林筱魯引用《長遠房屋策略》2023年周年進度報告及2021年3月「劏房租務管制研究工作小組」報告,取當中中位數目,並將每年需求增長、受重建影響的住戶,以及他認為必先取締的不合法規單位等數據結合,每年有近5.4萬個單位需求,與平均每年可供應的2.84萬個公屋單位相比,仍出現「求過於供」的情況。

他坦言如政府以7或12平方米作為取締標準,公屋需求問題將更嚴重:「好簡單嘅姐,結論就係如果咁嘅情況底下呢,我哋急於求成取締劏房,用『咇高』標準取締劏房嘅話呢,咁就好難免有人瞓街。」他強調要「實事求是」,不能令受影響住戶頓失居所或「瞓街」,建議有序地取締僭建、工廠大廈劏房、天台屋等不合標準劏房,並訂立標準保留一定比例劏房,「唔洗拗架啦」,「都唔好講其他標準先,呢啲根本唔合法規」。

有記者問到具體保留標準為何,才會令到較少人出現「瞓街」或「捱貴租」情況。林筱魯回應指:「唔好就咁畫一條線,呢個係邪惡嘅居所,以就我唔理你瞓街都好過,瞓街通風情況、採光情況好過劏房,即係我個人嚟講就唔接受呢套。」他認為訂立劣質劏房需按客觀優次安排,如出租公屋供應及市場供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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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過渡性房屋作短、中期穩定措施

林筱魯又建議可以將過渡性房屋作為短、中期穩定措施,維持足夠過渡性房屋數量,並延長過渡性房屋的的居住期限期。他期望,政府在取締劣質劏房時,可以清晰告訴居於過渡性房屋的居民,「你剩返嘅租期,可能好短,不過呢政府係會維持宜個政策一段時間嘅,你唔洗搬嚟搬去嘅,唔需要擔心如果上唔到樓嘅話呢,就要搬返去搵劏房㗎啦。」

另外,林筱魯亦提到過渡性房屋和簡約公屋在市場、功能上都有明顯重疊:「你如果落去問居民佢哋係咪真係咁清楚,乜嘢叫過渡性房屋,乜嘢叫簡約公屋呢?」他認為應釐清過渡性房屋的功能,並質疑長遠政策上是否仍需要分別兩者。他期望政府在編配和管理上可做好統合工作,令到兩類房屋結合起來可發揮「一加一大於二」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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