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一名65歲的士司機於2021年駛經大埔廣福道時,「爬頭」並「衝燈」剷上安全島,撞倒6名行人,造成2死4傷,傷者包括孕婦及4歲男童。的士司機早前承認兩項誤殺罪及4項危駕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今年2月被判囚8年及終身停牌。其中一名女傷者昨(24日)入稟高等法院,向的士司機索償。
原告人為陳更崧,被告人為莫培華。據入稟狀指,被告於2021年8月22日早上約11時15分,駕駛的士駛至大埔廣福道的行人過路處時,疏忽或違反法定照顧責任,造成交通意外,引致原告受傷。
案件編號:HCPI 202/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