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清德任內首次執行死刑 法律界指門檻極高陳同佳判極刑機會低

台灣總統賴清德上任後周四(16日)執行任內首次死刑,是五年內再度執行槍決,引起國內、歐盟和人權組織不滿,原因在於台灣雖然有死刑制度,但從審判到執行要經過多重關卡以及政治考量,近9年少有執行。輿論認為賴清德是希望挽回民望;而法律界人士則指出,就算潘曉穎命案疑犯陳同佳到台灣受審,要判處死刑甚至執行的機會亦相當低。
在台北看守所刑場外,周四晚上只有大批傳媒守候。於晚上10時03分,隨著槍聲響起,台灣最年輕死囚黃麟凱伏法。工作人員之後,在監獄外燒冥鏹 ,靈車將他的遺體送出看守所俗稱的「生死門」前往殯儀館。
被槍斃的黃麟凱今年32歲,2013年以童軍繩將前女友及女友母親勒斃,被依性侵殺人、殺人罪判處死刑,行刑前多個人權團體要求槍下留人。
不少香港人都好奇,不明白台灣為何仍有死刑。事實上,民進黨多年來支持廢除,去年9月大法官就死刑釋憲,雖然宣判部份合憲,但設下多個條件墊高了判處死刑的門檻,引發「實質廢死」質疑。隨後民調顯示,民眾對總統賴清德最不滿的10項施政表現,不願意依法執行死刑排第二,達58.1%,部份輿論認為,賴清德今次是以執行死刑挽救民望。
賴清德:死刑是合憲
賴清德說周五回應指:「根據司法院憲法法庭的判決,死刑是合憲的並沒有違憲,因此我非常希望社會大眾,能夠支持法務部依法行政。同時我也要向受害的家屬表達慰問之意,這麼多年大家辛苦。」
法務部長鄭銘謙表示,批准執行死刑實現司法正義:「本次執行的黃姓死刑犯,是屬於犯罪情節最嚴重的犯行,手段非常的凶殘。這個是完全沒有特殊的考量,完全尊重最高檢察署,審核非常上訴的個案標準來執行。」
而民間對死刑則爭論不休,除了判刑後不執行外,重大殺人犯審判時,法官常以「有教化可能」不判死刑,經常被受害者家屬和輿論批評。有法律界人士舉例,港人命案疑犯陳同佳,犯案後主動表示要到台灣受審,其實已符合所謂「有教化可能」。
前法官:所有法官都不想壞人
高等法院花蓮分院前法官、律師顏世翠表示,在台灣犯人被判死刑並不容易:「所有人都不想當壞人,其實最大的問題是,有時候你認為沒有教化可能,但是上訴到最高法院,有可能認為有教化可能或者無期徒刑就足矣。證據顯示這個人犯了這個罪,怎樣的刑度是適合這個人,你的見解我的見解不一樣,再加上死刑沒辦法回復的,所以每個人都會用最嚴格的標準來看。」
她指出,就算被判死刑,亦受到政治因素影響可能永遠無法執行:「可是要執行死刑,就算最高法院判斷確定,也要法務部部長蓋章才能執行。法務部部長坐到那個位置,一定有他的政治考量,如果你真的不想執行甚麼都是理由。就算判決確定案子,也有很多律師或者廢死聯盟想幫這個死刑犯,就會透過非常上訴、再審一些程序來希望翻盤。」
歐盟籲台灣廢死
歐盟對外事務部(EEAS)發聲明,認為死刑是一種不人道且可恥的懲罰,代表對人類尊嚴的最終否定,呼籲台灣維持事實上的暫停執行死刑,尋求一致的政策,以朝向全面廢除死刑。《路透社》則報道台灣多年未執行死刑,但民調顯示民眾廣泛支持。
對比過去執行死刑頻率,馬英九任內執行過33次,時間都是發生在民調暴跌和社會重大事件後,蔡英文任內只有2次,並以未完成司法程序,擱置執行38名囚犯死刑。而黃麟凱被槍決後,台灣目前仍有36名死刑犯未伏法,包括被關押36年的邱和順、25年的黃春棋、陳憶隆,還有高齡73歲的王信福。
編輯:李榮添 網編:陳家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