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公署主動調查房屋署和屋協就「收回、翻新及重新編配公屋單位」的成效,並提出19項改善建議。

公署指出,房屋署由回收單位至新租戶入住,平均需要約兩個半月時間;房協就需要近三個月,建議研究縮短收回單位和翻新工程的流程,以及改善獨居租戶離世後收回單位的程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