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公署主動調查政府打擊濫用公屋成效,並提出19項改善建議,包括認為房協要研究縮短收回單位等工作的時間,並考慮提供翻新津貼等。

公署抽查發現,房屋署由回收單位至新租戶入住,平均需要約兩個半月。

至於房協,由收回單位至重新編配,曾經有個案需時249天才獲編配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