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承認在訪談節目中人身攻擊林鄭月娥
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公司涉嫌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法官早前裁定表證成立,被告黎智英繼續出庭自辯。
控方問及2020年11月的直播訪談節目內容,被告以英語提到外國因新冠疫情而產生對中國的憤怒。控方指被告似乎把疫情問題全部怪罪於中國,黎智英解釋如果當年醫師李文亮可以將消息外傳,中國政府便能控制疫情。控方問被告如何得知李醫師的事情,被告稱是從新聞得知;控方質疑被告如何確保新聞資料準確,亦不能確認真偽,因此屬被告的假設。黎智英說該新聞有多間媒體報道,其假設有一定基礎支持。
控方質疑被告作出公開言論前,不查核新聞內容的真偽便引用,黎智英說新聞機構查核事件真偽後,才發布新聞,比他自行查核更有效率。控方指被告當時是想煽動反華及反政府情緒、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及特區政府、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改變其他在港依法制定的事項,被告否認,辯稱只在陳述事實。
控方又引述被告在節目中,形容前任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是惡魔,問被告是否向對方作人身攻擊,被告回應「你可以這麼說」。控方指被告所有針對中央及特區政府的批評都是毫無根據,旨在煽動反政府情緒及引起讀者恐懼,被告不同意。
控方展示2020年5月被告曾接受美國《霍士財經網》訪問,稱《香港國安法》 將會實施,會對香港產生嚴重後果,希望時任總統特朗普採取行動。控方引述被告曾提到現在是時候對抗中國,並建議制裁中國官員。被告承認在《香港國安法》 生效前,曾呼籲外國制裁中國及香港。
控方提及被告在2020年6月曾接受《自由亞洲電台粵語部》訪問,提到外國需盡力向中國施壓,並對中國實施制裁。法官李運騰問被告訪問當日,即2020年6月10日,是否預先知悉《香港國安法》條文及所涵蓋的罪行,被告稱當時並不知道,是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