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宪法法院驳回对国务总理韩德洙的弹劾案

韩国宪法法院于24日以5票驳回、2票不受理、1票通过的意见,驳回了针对国务总理韩德洙的弹劾案。距离去年12月27日韩国国会表决通过弹劾案已过87天。韩德洙总理将立即恢复职务,重新担任代行总统职权等职务。
宪法法院当天上午就韩德洙的弹劾审判举行宣判,决定驳回国会提出的弹劾诉求。文炯培、李美善、金亨斗、郑贞美、金福馨等五位宪法法官持驳回意见,郑桂先法官持通过意见,郑炯植和赵汉畅法官则主张不受理。
在作出驳回意见的五名法官中,有四人认为韩德洙对国会选出的赵汉畅、郑桂先、马恩赫三位宪法法院法官候选人拖延任命,虽违反宪法与相关法律,但表示,“尚不能断定其行为构成背叛国民信任,因而不具备足以正当化罢免的理由”。
金福馨宪法法官虽然同样提出驳回意见,但他补充指出,推迟任命宪法法官候选人并不意味着具有必须“立即任命”的义务,因此并不构成违宪或违法行为。
此前,国会主张国务总理韩德洙应因与尹锡悦共谋、默许或放任2024年12月3日颁布的紧急戒严令而被罢免,但宪法法院未予采纳。
提出驳回意见的五位宪法法官以及提出通过意见的郑桂善宪法法官在判决中表示,“未发现被申请人(韩德洙)为赋予紧急戒严令程序上的正当性而建议召开国务会议等积极行为的证据或客观资料”。
此外,有关韩德洙曾与时任国民力量党党首韩东勋筹划建立“共同执政机制”及助长、放任尹锡悦总统对特别检察法行使否决权的弹劾理由也未被宪法法院采纳。
郑桂先宪法法官唯一提出通过意见
郑桂先宪法法官为唯一提出通过意见者。他认为,韩德洙总理未能及时请求推荐“内乱特检”特别检察官候选人,严重违反了特别检察法、宪法及国家公务员法,加之对宪法法院法官人选的任命拒绝行为,构成应予罢免的重大过错,因此主张弹劾成立。
针对代行总统职权的代理人是否应适用总统弹劾案所需的200席同意票标准,韩德洙方面提出应以此为由驳回弹劾请求。但宪法法院对此未予采纳表示,“对于代行总统职权的国务总理弹劾,应适用其原本身份地位所要求的表决定数更为妥当”。
不过,郑炯植和赵汉畅两位法官持不同意见主张,“针对代行总统职权的国务总理的弹劾,应当与对总统本人的弹劾一样慎重解释”,认为应适用总统标准的定数,因此国会的弹劾请求应不予受理。
去年12月14日,韩国国会表决通过针对尹锡悦总统的弹劾案后,又于同月27日将当时代行总统职权的韩德洙移送至宪法法院进行弹劾审判。
国会提出的弹劾理由包括:拒绝任命宪法法院法官、主导召开国务会议并推动对金建希女士及海军陆战队员殉职事件特别检察法的否决与重新议决、对紧急戒严令的共谋与默许、与前国民力量党党首韩东勋筹划共同执政机制,以及未执行“内乱常设特检”任命等。
这是自戒严相关事件爆发以来,首次有涉案高级公职人员在刑事审判及弹劾程序中接受司法机关的本案裁决。
韩德洙:“如今无左右之分,将履行国家发展的最后使命”
随着弹劾案被驳回并恢复职务,代行总统职权的国务总理韩德洙当天上午前往政府首尔办公大楼上班时表示,“感谢宪法法院做出明智决定”,并称“我将此视为最后使命,将依法履职,为我们年轻一代和大韩民国的未来全力以赴”。
韩德洙表示,“我将首先处理紧急事务,亲自带头推进官民联合应对全球变局的准备与落实工作”,并强调,“在地缘政治剧变的时代,我将与国务委员及政界携手,竭尽全力推动国家发展”。
他还表示,“如今我认为已没有左右之分”,并承诺,“将与国民、政界、媒体、市民团体、企业及政府国务委员们一道,倾尽全力履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