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李在明起死回生,二审全部判定无罪
2025.03.26 15:57

因涉嫌违反《公职选举法》而被起诉并在1审中被判处有期徒刑缓期执行的共同民主党党首李在明案件2审中被推翻原判,获判无罪。此前在1审中被认定有罪的“高尔夫发言”和“白岘洞发言”成为此次2审的核心争议点,2审法院均认为上述发言不构成发布虚假信息。随着当日无罪判决的出炉,李在明暂时摆脱了丧失议员职务及剥夺下届总统选举参选资格的风险。
26日,首尔高等法院刑事第6-2部(部长法官崔恩祯、李叡瑟(音)、郑在吾)对李在明涉嫌违反《公职选举法》公布虚假信息作出2审宣判表示,“推翻原判,判处无罪”。
李在明在上届总统大选期间,因大庄洞开发项目相关发言被指控涉嫌进行虚假陈述,即称,“不认识前城南市城市开发公社第一次长金文基”。此外,他还因2021年在京畿道国政监察中提及白岘洞开发项目时称,“因为国土交通部施压才更改了白岘洞用地用途”,被控公布虚假信息。
去年11月,1审法院判处李在明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当时,1审法院在对其4项争议性采访发言中仅就,“未与金文基次长打高尔夫”一语认定构成虚假陈述,对于“白岘洞发言”亦认定“李在明系主动更改用途区域”,从而作出有罪判决。
对此,2审法院指出,“李在明的言论不能解读为否认与金文基的私人交往行为,因此不属于针对行为本身的发言”,并判定,“上述发言不能以公布虚假信息加以处罚”。
法院还补充表示,“李在明的发言并不能解读为谎称未打高尔夫,其言论中亦未提及与高尔夫相关的内容”。
针对另一项1审被判有罪的“白岘洞发言”,法院同样判定不能以公布虚假信息罪加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