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散的支聯會前副主席鄒幸彤及兩名前常委,沒有應警方國安處要求提交資料,被裁定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成的案件,獲終審法院裁定三人上訴得直,撤銷定罪及刑罰。保安局副局長卓孝業表示,已經備悉判決,會研究判詞再決定如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