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岸爆炸案警長以專家證人身分解釋手機應用通訊程式運作
8名男女涉及2020年初口岸爆炸案,高等法院踏入第67天審訊。控方傳召網罪科警長吳曉羲以專家證人身分作供解釋Telegram運作,警長表示,曾經進行測試,確認能夠以兩部不同的手提電話登入同一個帳戶,當使用其中一者發送訊息,另一部手機亦能同樣地瀏覽到訊息記錄。發送訊息的顯示時間會依照手機設定時間,但接收訊息一方的顯示時間則會依照Telegram伺服器時間。
警長在專家報告中亦解釋,頻道可以容許大量用戶訂閱頻道及瀏覽頻道訊息,訂閱者只能瀏覽訊息,頻道擁有人則可以設置其他用戶成為管理員,並開放各種權限給管理員,頻道擁有人或管理員在頻道發布訊息時,除非開啟簽署訊息Sign Messages功能,否則頻道訊息不會顯示由誰發出。
根據控方開案陳詞,涉案被告疑透過Telegram群組或私訊形式討論製造及放置炸彈,而在2020年1月27日明愛醫院爆炸案及同年2月2日港鐵羅湖站爆炸案發生後,Telegram頻道「九十二籤」曾發布訊息承認責任。
警長供稱,Telegram群組如果被設置為公開,所有用戶均能夠搜尋到該群組及瀏覽群組訊息,並且可以加入成為群組成員,私人群組則無法被搜尋,用戶須收到邀請或持有群組連結才能加入群組;涉案群組「烘焙同好會0.3」是一個私人群組,根據警方擷取的截圖共有10名成員,由其中一名女被告楊怡斯2020年3月6日設立。
吳曉羲又供稱,Telegram群組成員如果啟動要「保持匿名」功能,在群組發送訊息時不會顯示發送者身分,群組所有成員都能夠刪改自己的訊息,群組擁有人及管理員則能夠刪除其他人在群組內發送的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