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宪法法院惯例看弹劾裁决结果:全员一致通过时将先宣读判决理由?

随着尹锡悦总统弹劾案的宣判日期敲定在4日,宪法法院的具体宣判程序也引发了人们的关注。
据韩国司法界4日消息,宪法法院此次为确保裁决内容的保密性,很可能在宣判前一天晚上或宣判当天上午才最终确定判决书的内容。在此前的朴槿惠前总统的弹劾案中,法官们也比平时更早上班,于上午举行最终会议并确认判决书内容。
裁决程序通常由主审法官郑亨植首先发表意见,然后按照顺序依次从最新任命的法官开始发表意见,最终由代理宪法法院院长文炯培作总结陈词。当结论确定后,法官们将基于预先准备的判决书,由各位法官最终审核措辞并签名确认。
在宣判前,法官们会在法院一楼的特定区域等候,到时间后依次进入审判庭。代理院长文炯培将坐在中央,其他法官按照就职顺序入座,在其左右排成一列。
当代理院长文炯培宣布“现在开始宣判”并朗读案件编号和案件名称后,正式宣判将开始。按照惯例,如果法官全员一致作出裁决,院长通常会先解释裁决理由,并在最后宣读判决文。此前,在朴槿惠和卢武铉前总统的弹劾案中,从宪法法院开始宣判到宣读判决文大约耗时20至30分钟。
不过,宣判顺序完全由法官内部自行决定,不排除出现变动的可能。例如,上月24日的韩德洙国务总理弹劾案裁决时,由于法官意见存在分歧,先宣读了“驳回本案弹劾请求”的判决文,然后再公布持不同意见的法官人数,并依次介绍法律意见。
裁决理由部分通常包括程序性争议(本案前抗辩)的判定、对实体性争议的分析,以及是否构成足以罢免的严重违宪违法行为等内容。如果案件因程序问题被驳回,则可能不会涉及实体性争议或严重性判断。
若法官中间存在支持与判决文不同的反对意见,或虽然支持判决文但在具体法律判断上存在分歧或补充意见,通常会先由院长宣读判决文,然后由法官们分别说明多数意见和其他意见。
判决结果自院长宣读判决文之时起生效。如果宪法法院裁定弹劾成立,尹锡悦总统将被罢免;若裁定驳回或不予受理,尹锡悦总统将恢复职务。虽然国会作为申请方、尹锡悦总统作为被申请方均无须出席,但考虑到案件的重大性,双方可能都会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