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犬咬伤邻居,在韩生活16年的外国人归化被拒
2025.04.03 14:44
因宠物犬咬伤邻居被判过失致伤罪并处以罚款的外国人A某的加入韩国国籍(归化)申请被韩国法务部驳回。而最近出炉的行政审判也支持了这一处理结果。
韩国国民权益委员会下属中央行政审判委员会3日表示,驳回A某对拒绝其归化许可而提起的行政审判请求。
A某于2009年入境韩国,与韩国籍配偶育有一名子女,持永久居住(F-5)签证居留,并向法务部申请了归化许可。
但在归化审查期间,A某的中小型贵宾犬在大门敞开的情况下跑出屋外,在公寓走廊咬伤了正在等电梯的邻居,致其接受为期14天的治疗。
因此,A某因过失致伤罪被处以100万韩元罚金的略式命令。涉事宠物犬为体重约9公斤的中小型犬,虽不属于《动物保护法》上所称的烈性犬,但依据相关规定,在共同住宅内部的公共空间应限制宠物犬的移动,此行为被认定违反了相关规定。
法务部表示,虽然A某在居住时间、婚姻的真实性、生计能力、基本素养等一般条件均符合归化要求,但因自被判罚款之日起尚未满5年,且不足以认定其品行端正的情况,因此决定不予归化。
对此,A某主张称,事故并非故意行为,因该事件被拒绝归化属过度处罚,但中央行政审判委员会并未采纳其主张。
中央行政审判委员会指出,“归化许可并非仅是赋予居留资格,而是授予作为大韩民国国民的法律地位的综合性行为”,“饲养的宠物犬曾咬伤他人致伤,并因此被判处过失致伤罪罚款,这种行为无法被看做不应受谴责的轻微过失”。此外,委员会还指出,A某若今后符合相关条件,可以再次申请归化,故驳回其此次申请。
国民权益委员会中央行政审判委员长曹小永表示,“在养宠人口持续增加的背景下,此次决定可做为典型案例加强人们对管理宠物安全的重要性的意识,并让大家看到只对认同社会责任感、具有成熟公民意识的外国人才会授予国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