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上星期以先訂立、後審議方式,在《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下訂立兩項附屬法例。行政長官李家超表示,國家安全風險可以突如其來,必須早一日得一日完成審議附屬法例,增加有關確定性。

另外,李家超表示,就申訴專員公署近日更新網站運作所引起的社會討論,公署已有新安排,相信公署會做好條例下的工作及責任,處理好社會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