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讯:认定警方检方违法的大川原案判决确定
【共同社6月11日电】关于机械制造公司“大川原化工机”(横滨市)社长等人被以违反《外汇法》的罪名逮捕并起诉这一冤案的相关诉讼,东京警视厅和东京地方检察厅11日表示,对于认定搜查与起诉违法的东京高等法院的判决不会提起上诉。勒令东京都和日本政府合计赔偿约1.66亿日元(约合人民币822万元)的判决将确定下来。上诉截止日期为11日。
警视厅和地检透露称为了防止问题再次发生将验证案件原委。警视厅将成立以副总监为首的验证组,检方则将以次长检事为负责人,由最高检察厅实施验证。警方和检方还分别发文向社长大川原正明(76岁)等人致歉称“造成负担”,展示了将尽早当面道歉的意愿。
2020年3月至6月,警视厅公安部和东京地检认为该公司的“喷雾干燥装置”可转用于制造生物武器,以无许可出口为由,逮捕并起诉了社长大川原等3人。地检在临近首次公审的2021年7月以是否属于犯罪这一点存疑为由,撤销了起诉。
与东京地方法院的一审判决相同,5月28日的高院判决也认定公安部和地检未考虑公司方面称装置不属于限制出口对象的主张,疏于实施必要的搜查。还认定公安部在对前董事的调查中,让其在写有未发言内容的文件上签了名。
此外,高院判决做出了新的认定,就公安部对限制出口的解释认为虽然被主管该法令的经济产业省方面指出了问题,却未重新考虑,较一审加强了对违法性的认定力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