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地產公布,與一家銀行訂立一份融資協議,獲提供10億元人民幣或等值港元的循環貸款融資,貸款期由融資協議日期起計364天。

根據融資協議規定,若控股股東越秀企業在越秀地產已發行的具投票權股份中,持有少於30%直接或間接權益,或不再成為單一最大實益股東,或不再行使有效管理控制權,即構成違約事件。一旦發生違約,銀行可宣布融資項下所有債項將立即到期應付。

截至今日,越秀企業實益擁有越秀地產已發行股份約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