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修訂資助專上學額門檻,持受養人簽證、未年滿18歲的學生,須居港滿兩年才符合資格申請政府資助專上課程學額。修訂設有過渡期,2028/29學年起全面推行。

教育局局長蔡若蓮接受本台專訪時表示,提出修訂的目的是想公帑運用更加準確,同時避免本地學生入讀資助學位的機會受影響。她預計調整資助學位申請資格後,會多了人才子女報讀本地日校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