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國安處懸紅通緝19名在境外籌組、成立或參與名為「香港議會」顛覆組織的人士,指他們涉嫌干犯《香港國安法》罪行。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出席撲滅罪行委員會會議後表示,任何人如向指明潛逃者提供資金或協助處理資金,即屬違法,警方會在香港或其他地方作出深入調查,任何違反法律的人士,警方將依法追究到底。

鄧炳強強調警方會用盡一切方法,將身處海外的指明潛逃者帶回香港接受審訊,又警告潛逃者這一刻有人保護,但當沒有利用價值時,只會成為一名棄卒,甚至成為政治籌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