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國防和安全委員會頒布命令,宣布在3個省及6個邦共63個鎮,實施緊急狀態。

新華社在報道中又指出,該委員會在隨後發布的另一項命令中表示,根據憲法相關條款,在有關地區實施軍事管制90日。

2021年2月,緬甸時任代總統敏瑞宣布全國進入為期一年的緊急狀態,並將國家權力移交國防軍總司令。國防軍總司令部隨後成立國家管理委員會,敏昂萊出任委員會主席。緬甸之後多次延長全國緊急狀態。

緬甸廣播電視台昨日下午報道稱,國防和安全委員會在內比都舉行會議,宣布解散國家管理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