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間本地公司的一名董事,涉及在沒有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監管制度所需的註冊情況下,進行12萬以上港元的鑽石及手錶交易,被海關拘捕,獲准保釋,案件仍在調查中。

海關提醒,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必須在成功獲得相關註冊後,才可進行總額為12萬或以上港元的現金或非現金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