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联合国安理会未能通过延长暂停对伊朗制裁的决议草案,伊朗现在面临着一个新的现实:因其核计划而重新实施制裁。这实际上意味着恢复所有先前与伊朗有关的安理会决议,并使其再次生效。

联合国安理会在本周五投票否决了一项永久解除对伊朗制裁的决议草案。然而,伊朗和欧洲主要国家仍有几天时间就推迟启动“触发机制”达成协议。

阅读更多

list of 4 itemsend of list

今年8月底,伊核协议的三个欧洲签署国(英国、法国和德国)宣布,已经启动了激活这项在2015年协议中规定的这项机制的程序。

“触发机制”是伊核协议和联合国第2231号决议的组成部分。该机制允许任何协议缔约方将伊朗不履行其核承诺的情况通知安理会。根据该机制,重新实施制裁无需在安理会达成共识。只要30天期限届满且未通过新的决议,之前的制裁即可自动生效,中国与俄罗斯均无权否决。

启动该机制意味着全面恢复2006年至2010年期间发布的6项决议——这些决议对伊朗实施了广泛的经济、金融和贸易限制。这些决议曾根据2015年的伊核协议而被暂停执行,后因安理会未能延长暂停期限而重新浮出水面。

2018年,在特朗普的第一个总统任期内,美国单方面退出了伊核协议,并重新对伊朗实施严厉制裁。

重返第七章

联合国重启实施制裁引发了人们的担忧,即伊朗问题将再次受到《联合国宪章》第七章内容的约束,而这将对伊朗产生政治、法律和安全方面的影响,而目前重启核协议或寻找新的谈判替代方案的外交努力已陷入停滞。

安理会就伊朗核问题发布的所有决议均以《联合国宪章》第七章为基础,该章是允许安理会处理其认为“对国际和平与安全构成威胁”的局势的法律框架。

本章赋予安理会采取具有约束力措施的权力——从经济和政治制裁等非军事措施到授权动用军事力量,就像在伊拉克和利比亚出现的先例那样。

随着2015年伊核协议的签署以及先前决议的暂停,伊朗得以摆脱《联合国制裁法》第七章的约束,这被认为是其在国际舞台上法律和政治地位的战略转变。然而,启动“触发机制”并自动恢复先前决议,实际上意味着将伊朗重新纳入《联合国制裁法》第七章的约束范围。

在安理会未能延长暂停制裁的背景下,伊朗副外长侯赛因·加里巴巴迪宣布,如果未来几天内无法取得外交进展,伊朗将认为其与国际原子能机构9月初在埃及的主持下于开罗达成的协议已经到期。

外交界警告称,这一进程的任何崩溃都将直接影响地区安全态势,并可能为以色列等地区行为体采取单边行动打开大门。

即将重启的制裁

如果伊朗未能在本周末说服这三个欧洲国家(英国、法国和德国)撤销其启动“触发机制”的决定,那么联合国将恢复第1696号、第1737号、第1747号、第1803号、第1835号和第1929号决议规定的制裁。这些制裁涵盖多个层面:

  • 核活动:第1696号决议(2006年7月)要求伊朗暂停所有铀浓缩和钚后处理活动,包括研发活动。该决议根据《联合国宪章》第七章通过,并具有法律约束力。该决议还要求伊朗与国际原子能机构开展全面合作。

后续决议(第1737号、第1747号和第1803号)重申了这一义务。随着美国于2018年单方面退出伊核协议,伊朗开始逐步减少其承诺,其铀浓缩程度随后达到60%,其铀库存也超过了协议规定的限额。

  • 禁止核材料和两用技术:第1737号决议(2006年12月)列出了受禁令约束的敏感核材料和导弹材料及技术清单,并要求所有国家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伊朗出售或转让这些材料和技术。

这包括用于浓缩、后处理和重水相关项目的设备。该决议还禁止向伊朗提供技术支持、培训和融资。2008年,第1803号决议扩展了该清单,增加了来自核供应国集团和导弹及其技术控制制度清单的项目。

  • 导弹制裁和武器禁运:虽然第1696号决议并未直接实施禁令,但它呼吁各国在处理任何与伊朗导弹计划相关的物项时保持“警惕”。第1737号决议随后明确禁止出售或转让国际清单上与浓缩铀和核武器运载系统相关的物项。

2007年,第1747号决议首次实施直接武器禁运,禁止伊朗出口武器,并要求各国不得进口武器。该决议还对包括坦克、飞机、军舰和导弹在内的重型武器的供应施加了限制。

2008年,第1803号决议强化了这些限制,而第1835号决议则加强了对实施这是比以往决议更为严格的版本。第1929号决议影响最为深远——它明确禁止伊朗从事任何与可携带核弹头的弹道导弹相关的活动,并禁止向伊朗出售或转让多种常规武器。

  • 海空运输:第1803号决议呼吁会员国在港口和机场检查伊朗货物,如果怀疑其含有违禁物质,尤其提到伊朗航空货运飞机和伊朗货船。

第1929号决议赋予各国更广泛的权力,即使在公海上(经船旗国同意)也可以检查货物,扣押或销毁违禁物质,并禁止向伊朗船只提供燃料或服务,人道主义情况除外。

  • 金融和银行限制:第1737号决议是金融限制的开端,冻结了与核计划相关的个人和实体的资产,并禁止向其转移资金。第1747号决议增加了新的制裁对象,包括隶属于原子能组织的公司以及与国防部和革命卫队有关联的机构。
  • 个人和实体名单:自第1737号决议以来,隶属于伊朗革命卫队的科学家、官员和公司已被列入制裁名单。这些名单逐渐扩大,并涵盖了与核和导弹基础设施相关的国防实体和机构。
  • 海外机构:第1737号决议设立了一个制裁委员会,负责监督制裁执行情况、更新法规并审议人道主义豁免申请。2010年,第1929号决议设立了一个专家小组,协助委员会收集信息并识别规避制裁的方法。随着该机制的恢复,委员会和专家小组将恢复工作。

欧洲制裁

尽管联合国制裁在30天期限到期后会自动恢复,但欧洲的情况略有不同。2015年欧盟法规规定,如果伊朗“严重违反”核协议,欧盟理事会必须做出恢复制裁的政治决定。这意味着快速恢复制裁并非自动执行,但几乎可以肯定、迅速且具有法律约束力。

欧盟的制裁包括:

  • 石油和石化产品:全面禁止进口、购买和转让。
  • 投资和技术:禁止直接投资或转让石油、天然气和石化行业的重要设备。
  • 贵金属:全面禁止与伊朗政府或其关联实体进行黄金、贵金属和钻石贸易。
  • 金融转账:对转账设置上限,部分伊朗银行已被切断与SWIFT金融系统的连接。
  • 运输、航运和航空:对伊朗航运公司和航空公司实施限制,包括冻结资产和拒绝提供服务。

因此,通过联合国和欧盟渠道恢复制裁将使伊朗面临多层封锁,实际上使其恢复到2015年以前的状态,并带来深远的经济、安全和外交影响。

来源: 半岛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