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巴黎29日綜合外電報導)法國上訴法院今天開庭,重審法國航空(Air France)與空中巴士(Airbus)在2009年法航里約飛往巴黎班機墜海事件中的責任。該事故造成228人罹難,是法航史上最嚴重空難。

法新社報導,2009年6月1日,法航447班機自里約飛往巴黎,飛越大西洋時,機師失去對飛機的控制,客機墜入海中。這架空巴A330客機上216名乘客與12名機組員全數罹難,其中包括72名法國人與58名巴西人。

兩年前的判決中,法院認定雖然法航與空巴兩家公司確實有犯錯,但無法證明這些錯誤導致事故,故就過失殺人罪部分宣告無罪。此結果讓罹難者家屬極為憤怒,他們認為法院的判決形同為兩家公司脫罪。

值得注意的是,2023年的檢方在一審時曾主張撤銷指控,但之後仍提出上訴,並明言此舉旨在確保上訴程序之完整性,俾使法律救濟途徑得以充分發揮,並避免因程序不完備而損及受害人家屬之權益。

若被定罪,兩家公司將面臨22.5萬歐元的罰款,以及重大聲譽損害。

一審審理焦點集中在「皮託管」(pitot tube)的缺陷。皮託管用於測量飛行速度,據指出在大西洋中段的暴風雨中,因冰晶堵塞而失靈,觸發駕駛艙內警報並使自動駕駛系統關閉。

技術專家指出,在儀表失效後,機師將飛機拉升,導致飛機失速,最終墜毀。

法航與空巴將主要責任歸咎於機師失誤,並否認有任何刑事責任。但罹難者家屬律師主張,兩家公司在事故前就已知悉皮託管問題,卻未能確保機師受過足以應對高空緊急狀況的訓練。

法院認定空巴存在「4項輕率或疏忽行為」,包括未及時更換在A330與A340機型上更易結冰的皮託管,以及「隱瞞資訊」未告知航空公司。

至於法航,則被認定有2項「輕率行為」,涉及其向機師傳達皮託管故障資訊備忘錄的方式上,存在輕率行為。

但法院同時裁決,這些過失與事故之間缺乏足夠因果關聯,無法構成刑事犯罪。

代表罹難者的協會主席拉米(Daniele Lamy)表示,她與其他家屬咸認判決「令人作嘔」,而巴西罹難者家屬也對法國法院的無罪判決極度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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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後花了近2年才找到失事客機的飛行記錄器(黑盒子),最終在海平面下近4000公尺處打撈上來。

此次上訴審預計將於11月27日結束。(編譯:嚴思祺)114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