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提升政府效能,新一份施政報告提出,建立「部門首長責任制」,強化公務員評核機制。

李家超說,曾經有問責官員和部門首長因表現不佳而被撤換,但過往並非系統化處理,「部門首長責任制」就是要將司局長的「政治問責」和公務員的「行政問責」更好銜接,釐清責任,按缺失輕重處理,最嚴重可被革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