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處表示,位於太子的寶鈺有限公司的唯一董事違反《商品說明條例》被定罪,因此拒絕向公司續發職業介紹所牌照。

發言人說,根據《僱傭條例》,如職業介紹所持牌人的有關連人士於過去5年內,曾因犯了涉及身為三合會會員、欺詐、不誠實行為或勒索的罪行而被定罪,勞工處處長可拒絕發出或續發其職業介紹所牌照,處方提醒職業介紹所的經營者,在經營業務時,必須時刻遵守法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