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0-16 10:00  
▲ SK集团会长崔泰源与蝴蝶艺术中心馆长卢素英。/News1
16日,韩国大法院1部(主审大法官:徐庆桓)在SK集团会长崔泰源与蝴蝶艺术中心馆长卢素英的离婚诉讼上诉审理中,推翻了“崔泰源向卢素英分割1万3808亿韩元(约合人民币69亿元)财产”的原审判决,将案件发回首尔高等法院重审。判决主旨是,在SK股票等财产形成过程中,对卢素英的贡献度认定过低,需重新商定财产分割金额。

大法院针对2审判决中争议较大的“前总统卢泰愚秘密资金”表示:“不能视作卢素英的贡献纳入考量。”大法院表示:“即便认定前总统卢泰愚在1991年前后向前任SK会长崔钟贤提供了约300亿韩元(约合人民币1.5亿元)资金,这笔钱应视作前总统卢泰愚在任期间收受的贿赂”,“前总统卢泰愚的秘密资金违法且不具保护价值,在财产分割中不能视作卢素英的贡献纳入考量。”

2审时,法院认定前总统卢泰愚300亿韩元秘密资金流入了崔钟贤手中,并将其作为卢素英对财产形成给予了较高贡献的依据,但大法院予以推翻。崔泰源方面表示:“大法院明确指出上诉审判决依据,即卢泰愚政权的非法秘密资金使SK集团得以成长的说法有误,意义重大。”

另外与2审不同,大法院认定,崔泰源赠与SK集团首席副会长崔再源等人的财产不应纳入财产分割额。

另外,原审中崔泰源向卢素英支付20亿韩元(约合人民币1004万元)损害赔偿金的判决,此次最终敲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