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政報告》提出「部門首長責任制」,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表示正研究制定附屬法例,釐清公務員敍用委員會的調查工作範圍等,希望明年上半年出台。

她指在新機制下會令調查更有效率,未來一般部門的行政上的問題,都會按「部門首長責任制」的機制調查,但如發生「超重大」事件,亦不排除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