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處先後將90名曾在香港提出免遣返聲請但不獲確立的非法入境者及逾期逗留人士遣返原居地,當中包括46名男子及44名女子,部分曾因干犯刑事罪行被判監及服刑至刑滿出獄。

入境處表示,根據更新遣送政策,一般可在聲請人的司法覆核個案被高等法院原訟庭拒絕後,執行遣送行動。處方會繼續加快遣送程序,與聲請人主要來源國的政府、航空公司及其他政府部門保持密切聯繫,採取一切合適措施,將有關人士盡快遣離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