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守則懲罰設五級制 梁君彥:如與議助婚外情「中嘅機會多」

(獨媒報導)立法會擬制定《立法會議員守則》,訂明議員行為操守及工作表現要求。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表示,守則懲罰將採取五級制,包括書面警告及訓誡、停職停薪及撤銷議員資格等。被問到如有議員涉及婚外情,是否同違反操守,梁君彥稱會由監察委員會按個別個案決定,但明言議員如與助理「有事」,「中嘅機會多」,因為議員助理是支取立法會人工。
梁君彥昨日與部分傳媒茶聚,提及守則更多詳情,包括投訴議員的舉報必須實名、提供證據。他提到,新守則包括序言及五個章節,即一般準則、議員職責、應有行為及操守、利益申報,及調查和處分。
設監察委員會 由13名委員組成
在通過守則及修例後,立法會現時的「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將升格為「立法會監察委員會」,並由13名委員組成,包括立法會主席、內務委員會主席及議會總協調人,其他成員則來自各個黨派。
梁君彥續提到,所有投訴都會先由三人小組作審視篩選,如果確立有足夠證據,便會成立小組作調查,假若涉及刑事行為,更會轉交執法部門跟進。梁君彥強調,監察委員會的調查內容會保密,但調查結果則會公開。
初犯者可停職一星期 期望7月通過
至於五級懲罰機制,當中就包括書面警告及訓誡、毋須交上大會;透過議案訓誡,須在大會動議;停職停薪,初犯者可停職一星期,其後可遞增;最嚴重則是撤銷議員資格。
梁君彥最後表示,將爭取在7月大會會議通過《立法會議員守則》及完成修例,期望新一屆議員可以參照該守則行事,重申不想有太多負面消息影響立法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