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35歲男子涉多次分別以電話和電郵向警方聲稱於啟德體育園及中央駐港機構附近放置了炸彈,含宣揚台灣獨立和香港獨立言論,前日遭警方國安處拘捕。警方今(4日)落案起訴該名男子四項「炸彈嚇詐行為」罪,下午將他押送往觀塘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7月29日轉至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以待警方作進一步調查,包括檢驗被告的手機和電腦,以及翻查行車紀錄儀等。被告申請保釋被拒,須還柙候訊。

被告張可佳(35歲,自僱人士)被控四項「炸彈嚇詐行為罪」。據控罪書所述,案件由警方國家安全處跟進。

四項控罪指,被告於2025年5月10至13日期間,在香港,將他明知或相信是虛假的消息,分別向警方公眾電郵的操作員和警察通訊員傳達,意圖誘使警方相信在一個中央駐港機構或其附近及啟德主場館,放有炸彈或放有會爆炸或著火的物品、物體或物件。

案件編號:KTCC1041/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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