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司機疑遭警箍頸後亡 警員:右手環繞死者雙肩以便控制 惟死者掙扎「令我掂到佢條頸」

【獨媒報導】的士司機陳輝旺於2012年因牽涉乘客糾紛而被捕,期間被警員林偉榮箍頸帶上警車,事後頸椎移位,留醫期間患上支氣管炎最終死亡。死因研訊今(11日)續,涉事警員林偉榮出庭作供,他形容死者「情緒係好高漲」、「隔一陣就大吵大鬧,唔知佢講乜嘢」,曾表示「我唔會上警車」。他認為死者的抗拒屬於警隊武力指引所指的「頑強抗拒」,當他帶死者上警車時,死者不停轉動身體、想離開警車。林稱為了控制死者而用右手環繞死者的雙肩,「好似抱住佢咁」,「但係因為佢嘅掙扎,就令到我掂到佢條頸」,當他發覺自己觸碰到死者的頸部,「我就即刻鬆手。」經檢查後,確認沒有傷勢或紅腫,死者亦說:「我無事,我淨係唔上警車。」
死者為65歲的士司機陳輝旺。死因研訊主任為署理高級助理檢控專員黃俊軒和高級檢控官柏愛莉。死者兩名女兒列席,由資深大律師蘇朗年等代表。
警務處和消防處被列為有利害關係一方,由律政司延聘的大律師倫德亮等代表。醫管局和伊利沙伯醫院亦為有利害關係一方。警員林偉榮由資深大律師郭棟明和大律師謝祿英代表。警長羅偉民由大律師吳美華代表。
案件由死因裁判官周至偉處理,並設有3女2男的陪審團。
警長稱死者傷害自己、用頭擦警車地板
警長羅偉民繼續出庭作供。其代表大律師吳美華展示羅的警員紀事冊,問當晚死者有沒有傷害自己的行為。羅稱有,當晚搬死者上警車的時候,見到他扭動身體、用頭部摩擦警車的地板。但羅其後又稱,實際上看不到他的頭部與地板的接觸,「見到佢個頭喺度郁,喺個地板度。」他又說:「佢有呢個動作,之後先有呢個傷勢。」
當晚死者被捕之後,由救護車送往醫院診治,吳問警方有沒有責任通知被捕者的家人?羅回答:「如果佢係成年人呢,其實我哋冇責任通知佢屋企人。因為我哋都唔知佢想唔想佢屋企人知。」
吳問到,經警方調查後,日籍乘客有沒有刑事成份。羅表示,對於日籍乘客,「我唔相信佢有意圖去逃避付款責任。」
警員稱死者情緒高漲、拒絕登上警車
警員林偉榮出庭作供,他確認於2006年加入警隊,事發時駐守西九龍衝鋒隊第二隊。林供稱,當晚他身穿便衣當值,他奉命乘坐警車前往西隧行政大樓,需要處理一宗毆打案。到場後,警長羅偉民負責向日籍夫婦乘客調查,警員馬振康負責向的士司機調查,而林則負責記錄現場人士的資料,亦曾向西隧職員詢問發生什麼事,包括向第16號收費亭的劉錦卿作出調查。林其後將有關資料匯報給警長羅偉民。
林供稱,第一眼見到的士司機的時候,他的左手手指、左右手肘和左右膝頭有擦傷,而日籍乘客齊藤貴裕則表示右臉和咀唇感痛楚。
林形容死者「情緒係好高漲」,當他向死者提問時,死者「答唔到啲咩」、「(我)同佢講東,佢又講西咁樣。」其後,林指死者有意圖離開現場,於是林用手按著死者的膊頭,不讓他離開。林形容死者此時情緒一時高漲,與林有很多交談,「但佢隔一陣就大吵大鬧,唔知佢講乜嘢。」
其後警長羅偉民指示警員馬振康拘捕死者,閉路電視影片顯示死者行來行去。林指死者表示:「我唔會上警車,我要揸返自己架車走。」因此林將死者推入兩架工程車中間,因為「要推佢去一個冇咁容易逃走嘅位置」,又形容此時死者情緒仍然高漲、大吵大鬧。林指,在整個調查過程中,死者一時激動,一時平靜,「有啲講嘢胡言亂語。」
警員:雙手環繞死者雙肩以便控制 惟死者掙扎「令到我掂到佢條頸」
林續稱,在勸喻和警告無效之下,他便使用武力將死者按在地上,並由警員馬振康鎖上手扣,期間死者身上有很多物品掉了出來,包括零錢,因此他向西隧職員拿了一個白色膠袋儲存該些物品。林稱,帶死者上警車之前,他曾上車整理車廂內的盾牌等物品,以騰出座位空間讓死者就坐。
林指,當時死者的抗拒屬於警隊武力指引所指的「頑強抗拒」,但因為要帶死者上警車,所以林先捉住死者的左上臂,惟當死者知道要被帶上警車的時候,他反抗更加激烈。
林續稱,於是他登上警車,打算先控制死者的上半身,惟死者不停轉動身體,想離開警車。林稱,由於他未能控制到死者,所以他用右手環繞死者的雙肩,「好似抱住佢咁」,同時左手捉住死者的手臂,盡量令二人的身體貼近,「方便我秤佢上去(警車)的時候,更加容易控制佢。」
林續稱:「但係因為佢嘅掙扎,就令到我掂到佢條頸」,他稱他的右手前臂接觸到死者的頸部,「當我發覺我掂到佢條頸,我就即刻鬆手。」之後他檢查死者的頸部,確認沒有傷勢、瘀傷、擦傷或紅腫,而死者亦說:「我無事,我淨係唔上警車。」
警員:死者上警車後仍掙扎 從座位滑落地下 「好似小朋友𦧲地咁」
研訊主任播放當晚閉路電視影片,指死者曾經雙腳離地,之後趴在警車的地下,其後警長「秤住」死者的褲頭,將他搬上車。林指,死者上車時臉朝向座位,惟他仍然不停轉動身體,並表示不願上警車,又不斷踢腳。
林續稱,當死者在車廂的時候,「佢不停同我哋對抗,不停轉動身體」,因他想「落返車」,之後從座位上「瀡咗落地下」。研訊主任指影片可見死者的腳曾伸出車外,林確認並指這時候死者的情緒繼續高漲,不停要求離開警車。研訊主任指從影片可見死者似乎不如較早前那般有力氣?林則表示:「我覺得佢係攰囉,其實我都攰。」
林續稱,他留意到死者的前額有三厘米的傷痕,「我相信係佢掙扎嘅時候擦損到。」林指,死者其後「自己起返身」,警長接著檢查手扣有否鬆動。研訊主任從影片指出死者看似「企唔穩」,問林為什麼。林則稱:「我呢,覺得佢呢個動作好似小朋友𦧲地咁『總之我唔上警車』。」
曾箍頸未告知救護員 警員:死者曾表示無受傷、檢查過沒傷口
林稱,他曾用手指指著死者,警告他:「唔好玩喇」、「上警車喇」,惟死者仍然重覆剛才的說話,表示要離開。林其後警告死者,要求他自行上警車,如果再阻礙警方執行職務的話,「就告多一條罪名」,即阻差辦公,惟死者依然不理會他。
林續稱,死者想「坐返直個人」,林扶起他,可是死者卻「特登跌返落地」,於是林第二次扶起死者,以防他再跌下來。在大約10時28分,死者最終在警車上就坐,情緒亦轉趨平靜。
林稱,警長羅偉民告知他,早前日籍乘客向死者箍頸,令死者跌倒在地上,他的雙膝流血情況亦轉趨嚴重,所以有擔架床到場將死者運送至救護車。
研訊主任問到,救護車到場接送死者時,為何林未有告知救護員他曾箍到死者的頸?林稱因為「成件事好快」,死者亦都表示沒有受傷,他亦檢查過死者的頸部,當時沒有任何傷口。
林指,死者當時的抗拒屬於「頑強抗拒」,加上他雙手被手扣反鎖,因此不適用「四人搬離法」。對於「頑強抗拒」的人士,警隊並沒有訓練如何搬上警車。林又指,可以使用一些對應的武力,例如警棍、胡椒噴霧、擊打、引致痛楚使其服從等。
陪審員問及情緒 警員:我係平靜嘅
陪審員提問,他指林形容死者不合作,那麼林在拘捕死者直至帶死者上警車期間,林的情緒是怎樣?林表示:「我係平靜嘅。」
另一名陪審員問,林不小心箍到死者的頸後,他是在什麼時候替死者頸部作出檢查?林稱,當他一鬆開手,「我個口已經問緊佢『有冇受傷?』」,因此所有事情都在短時間內發生。該陪審員又問,當時警車未有開燈,是否有足夠光線使林看到死者的頸部傷勢?林則稱足夠,因為車門邊的位置有足夠光線,能夠看到。
在代表死者家屬的資深大律師蘇朗年提問下,林稱當晚曾經到達第16號收費亭向職員劉錦卿調查,惟他不肯定是在警長宣布拘捕死者之前,還是之後。
林作供未完,研訊明日續。
案件編號:CCDI-477/2013
研訊第五日
的士司機疑遭警箍頸後亡 警長指死者用手撥其槍袋 質疑「搶槍」故打屁股一下警告
研訊第四日
的士司機疑遭警箍頸後亡 家屬質疑反鎖手扣過程「幾暴力」 問警員有否感到羞恥
研訊第三日
的士司機疑遭警箍頸後亡 警員稱死者得悉被捕時「隨即唔合作」 抬上警車時踢腳、屬「頑強性抗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