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的士司機陳輝旺於2012年因牽涉乘客糾紛而被捕,期間被警員林偉榮箍頸帶上警車,事後頸椎移位,留醫期間患上支氣管炎最終死亡。死因研訊今(12日)續,涉事警員林偉榮繼續出庭作供。代表死者家屬的資深大律師蘇朗年展示林在2018年的證供,林當時被問到知否自己所做的動作,對於死者的頸椎而言是危險的;林當時回答:「我承認我箍到佢條頸,一定係有危險嘅。」林今在庭上改口稱以上「根本就唔係我想答嘅答案」,因當年緊張及經驗淺,第一次接受外籍律師的盤問,「但我自己英文唔係咁好⋯⋯可能當時 focus on 我唔係好識嘅英文字度」,因而很多時「答錯咗」或「唔係我想答嘅嘢」。林改稱不知道有機會令死者受傷,也不同意構成危險。蘇朗年質疑林只是嘗試設計藉口,而這與事實不符。林否認。

死者為65歲的士司機陳輝旺。死因研訊主任為署理高級助理檢控專員黃俊軒和高級檢控官柏愛莉。死者兩名女兒列席,由資深大律師蘇朗年等代表。

警務處和消防處被列為有利害關係一方,由律政司延聘的大律師倫德亮等代表。醫管局和伊利沙伯醫院亦為有利害關係一方。警員林偉榮由資深大律師郭棟明和大律師謝祿英代表。警長羅偉民由大律師吳美華代表。

案件由死因裁判官周至偉處理,並設有3女2男的陪審團。

警員稱沒有說過要死者上警車而不要上救護車

代表死者家屬的資深大律師蘇朗年向警員林偉榮提問。庭上播放閉路電視影片,顯示林到達西隧調查過程,蘇朗年指死者向警員展示一本簿仔,上面寫有「不要收費」。警員表示沒有印象,「同個案件無關嘅嘢,我真係冇了解。」蘇朗年又指,林沒有就死者所告知他的東西記錄在警員紀事冊。林同意。

蘇朗年指其後救護車到場,問有沒有任何一個警員向死者說過「依家拉你,你同我上警車」,不要上救護車。林稱自己沒有這樣說過,但是不記得其他同袍有否說過。蘇朗年指影片可見,直至這段時間,死者的行為均屬正常。林不同意,指影片可見死者曾離開他的看管,並一邊走一邊表示:「我唔上警車,我唔返差館,我要揸車走。」

被問到為何要帶林到兩架工程車中間,林解釋當時死者想自行駕車離開,所以要將死者帶到一個遠離的士的地方,以及一個「冇咁容易逃走嘅地方」。

警員否認使用相當武力按死者在地下

林昨稱在警告無效後,他與警員馬振康使用武力將死者按在地下,並雙手反鎖上手扣。蘇朗年指,死者的財物和零錢掉在地下、眼鏡脫落和腰間背心被打開,問林以上情況是怎樣發生。林表示,相信是在他與同袍按死者在地下期間發生,「但我唔能夠100%肯定。」蘇朗年指,兩名警員所使用的力度必定有相當程度(considerable),才會使零錢和財物跌在地上。林不同意,又稱不知死者的眼鏡不見了。

蘇朗年指,閉路電視影片可見警車司機和救護車司機曾望向兩名警員方向,問死者是否曾喊叫,因而引起了兩名司機的注意?林稱不清楚。蘇朗年問,死者有否說過「呀,哎呀,好痛呀」或類似說話。林稱肯定死者沒有說過,只記得死者說過不想上警車及要求自行駕駛離開。

警員稱「秤佢、抱佢上警車」屬低一級的武力程度

蘇朗年指,林當時年齡29歲,是一名壯健的警員,而死者則時值65歲,雙手更加被反鎖手扣。蘇問林,《警察通例》入面沒有提及怎樣處理被捕人士不願上警車的情況,亦沒有方法或訓練教授如何帶一名不願上警車的人上警車,所以全靠在場的警務人員決定使用什麼方法。林同意,他又指現場指揮沒有給予指示。蘇朗年追問為何不向警長索取意見或指示,林稱:「因為我哋覺得我哋可以成功咁帶佢上警車」,又指整個過程發生得很快。

蘇朗年質疑,當時沒有任何東西阻止林停下來以評估情況,又指死者是一名長者,林回應:「長者⋯⋯係長者呀,但亦都係犯人呀。」蘇強調,死者是一名在警方看管下的人,因此警方需要顧及死者的安全和健康。

林則回應,根據他們的程序手冊,死者屬於「頑強抵抗」的人,警方可以使用警棍、胡椒噴霧、擊打、側踢或痛楚使其服從等手法,但是考慮當時情況,他沒有用到上述任何一種武力,而是「秤佢、抱佢上警車」。林認為這種程度在他們的守則中屬於低一級的武力程度,「我唔想令到佢痛,呢一個就係我對佢嘅看顧。」但林亦同意他未有與其他同袍商量帶死者上警車的做法。

死者家屬質疑:警員不是環繞死者雙肩而是死者的頸

林稱,原本打算用右手抱住死者的肩膊,左手則扶著警車座椅,如果死者合作的話,可以在他的協助下,用腳走上警車;然而死者激烈抗拒,使林的左手都要環繞死者的左前臂。蘇朗年強調,死者當時雙手被鎖上手扣,林的動作有機會令死者感到痛楚?林回答:「有機會。」

蘇朗年從影片指,其實林不是環繞死者的雙肩,而是死者的頸。林不同意,「因為我係環繞住佢嘅雙肩。」在蘇朗年的追問下,林稱當他環繞死者的雙肩時,從他自己角度看,被環繞的位置會是「條頸嘅下面」。他堅稱自己手臂環繞的是死者的頸部下方位置。

死者家屬:警員知道用手臂環繞死者的頸是明顯地危險

蘇朗年繼續播放影片,指其後死者的雙腳離地,換言之死者的身體被林的右手吊起。林不同意。蘇朗年追問,死者整個身體的重量當時被什麼東西承托住?林稱,他的右手臂、右腳和警員馬振康。蘇朗年質疑警員馬振康並非正在承托死者。林不同意,並堅稱馬的雙手正在控制死者。

蘇朗年指死者當時雙腳沒有著地,雙手被手扣鎖上,手臂亦被林箍住,因此不能移動。林不同意。蘇朗年質疑:「你是否說死者可以獨立地移動?」林回答:「佢上身可以郁吖嘛。」

蘇朗年指林鬆手之後,死者「跣咗落地下」。林不同意。林昨供稱鬆手之後立即問死者有否受傷,蘇朗年問從影片哪一段可以見到?林堅稱從影片可見他鬆手之前,已開口問死者:「有冇事?有冇事?有冇整親?」

蘇朗年指,林檢查死者的頸是因為他知道可能令死者受傷。林不同意,反指:「因為佢掙扎同埋發生咗一啲意外,所以一定要問返佢。」蘇朗年續指,林知道用手臂環繞死者的頸是明顯地危險(clearly dangerous)。林稱不同意。

2018年認箍頸「一定係有危險」 警員今改口「根本就唔係我想答嘅答案」

蘇朗年引述林在2018年的證供,林當時稱,當他的手臂環繞死者的頸部時,他知道那是不合法的武力,但是他的舉動是「我喺唔情願嘅情況下做出來」,所以他知道「係有機會令到佢受傷」,所以他鬆手後便立即檢視死者的頸部,看是否出現刮痕或紅色傷痕。當林被問到是否知道自己所做的動作,對於死者的頸椎而言是危險的,林當時回答:「我承認我箍到佢條頸,一定係有危險嘅。」

林確認證供紀錄準確,但同時補充上述回答「唔係我當時想表達嘅意思」。蘇朗年問林現在是否想更改自己的證供?林同意。

蘇朗年問林對於2018年的證供有什麼不同意的地方?林稱不同意有危險,他承認在2018年的時候同意是危險,但是後來重看證供紀錄時,「我自己都有好多問號」、「根本就唔係我想答嘅答案」。他解釋當時為何會有這樣的答案:「第一,可能係我自己緊張」,「第二,可能係我經驗淺,因為第一次接受外籍律師嘅盤問,聽問題好多時要經過翻譯」,很多時要望住外籍律師答問題,「但我自己英文唔係咁好⋯⋯可能當時 focus on 我唔係好識嘅英文字度」,因而很多時「答錯咗」或「唔係我想答嘅嘢」。林表示:「而呢一刻我答嘅嘢,就係我想答嘅答案。」

蘇朗年聽罷質疑,當時林有法律代表,而該法律代表並未有反對外籍律師的問題,林對於外籍律師的提問也沒有問題,也沒有要求重複。林同意。蘇朗年續指,林在2018年的時候已擔任警察逾10年,必定曾經上庭被律師盤問很多次。林同意,但同時稱第一次被外籍律師盤問。蘇朗年又問:「當時你不是用英語回答?」林同意。他亦同意當時未有推翻自己的答案。

警員今改口稱不知道箍頸有機會令死者受傷、不同意有危險

蘇朗年問,如今林改口稱他不知道自己的舉動能夠引致傷害(capable of causing injury)?林同意。蘇朗年追問,若然他不知道的話,為什麼會問死者有沒有受傷?林再重申,他當時箍著死者的雙肩,「但因為佢嘅掙扎而造成一個意外,令我手臂掂到佢條頸,所以有呢個意外嘅發生,我就問佢『有冇整親』。」

至於林在2018年稱知道箍頸有機會令死者受傷,所以立刻檢視是否有傷勢,林現在表示:「唔同意係咁。」

另外,林在2018年稱:「我承認我箍到佢條頸,一定係有危險嘅。」林今表示:「依家我想改」,被問到原因,林回答:「唔同意係危險囉。」

死者家屬質疑警員嘗試設計藉口、與事實不符

蘇朗年播放當晚影片,指林帶死者上警車的時候,整個身體已經離地,問死者身體大部份重量都是在林的手臂上?林稱他左手正在控制死者的左上臂和衣服,他的右大腿亦緊貼著死者的身體,而警長亦控制著死者的手部或腰部。

蘇朗年問,基於以上,林認為不會對死者的頸部構成風險?林回答:「唔構成。」蘇朗年又問,會否構成任何受傷的風險?林回答:「冇。」

蘇朗年指:「你只是嘗試設計一個藉口,而這與事實不符。」林表示不同意。

林作供未完,研訊明日續。

案件編號:CCDI-477/2013

研訊第六日
的士司機疑遭警箍頸後亡 警員:右手環繞死者雙肩以便控制 惟死者掙扎「令我掂到佢條頸」

研訊第五日
的士司機疑遭警箍頸後亡 警長指死者用手撥其槍袋 質疑「搶槍」故打屁股一下警告

研訊第四日
的士司機疑遭警箍頸後亡 家屬質疑反鎖手扣過程「幾暴力」 問警員有否感到羞恥

研訊第三日
的士司機疑遭警箍頸後亡 警員稱死者得悉被捕時「隨即唔合作」 抬上警車時踢腳、屬「頑強性抗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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