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的士司機陳輝旺於2012年因牽涉乘客糾紛而被捕,期間被警員林偉榮箍頸帶上警車,事後頸椎移位,留醫期間患上支氣管炎最終死亡。死因研訊今(17日)續,時任消防救護隊目、現已退休的李志誠在庭上讀出書面證供,他形容當晚死者「說話混亂」,不停叫警察調查日籍夫婦,更不停衝向日籍夫婦,被警員阻止。李其後使用擔架床將死者運送上救護車,其時死者情緒趨向平靜及神志清醒。李經檢查後沒有發現死者頸部有傷勢,死者亦沒有提及頸部和腰部有痛楚。李指死者由擔架床送上救護車的時候,以面朝天、背部緊貼著擔架床的方式躺著,但是他不記得為什麼死者到達醫院時已轉為背部朝天。

死者為65歲的士司機陳輝旺。死因研訊主任為署理高級助理檢控專員黃俊軒和高級檢控官柏愛莉。死者兩名女兒列席,由資深大律師蘇朗年等代表。

警務處和消防處被列為有利害關係一方,由律政司延聘的大律師倫德亮等代表。醫管局和伊利沙伯醫院亦為有利害關係一方。警員林偉榮由資深大律師郭棟明和大律師謝祿英代表。警長羅偉民由大律師吳美華代表。

案件由死因裁判官周至偉處理,並設有3女2男的陪審團。

時任救護隊目指死者「說話混亂」、不停衝向日籍夫婦乘客

時任消防救護隊目、現已退休的李志誠在庭上讀出書面證供,他稱事發當晚接到電台通知西隧有一宗的士毆打事件,於是連同隊員乘救護車前往西隧行政大樓。當時被捕人士、死者陳輝旺拒絕讓李檢查傷勢,李發現陳右手手指有流血,遂拿出紗布,惟陳自行拿去紗布及抹去血漬,之後丟掉紗布。陳並指著日籍夫婦乘客,要求:「向佢哋調查。」該日籍夫婦以簡單英語向李表示沒有受傷及不用求醫。

李形容陳「說話混亂」,不停叫警察調查日籍夫婦;警方籲陳冷靜,然而陳未有理會。李叫陳登上救護車,惟陳亦未有理會,更不停衝向日籍夫婦,被警員阻止。李指陳不斷向警員說:「查佢哋」、「我會投訴你哋。」由於陳的情緒不受控制,他被警察帶到垃圾車停泊處,以分隔開他及日籍夫婦。

救護隊目:沒有發現死者頸部有傷勢、死者沒提及頸和腰有痛楚

李不久之後得悉陳被警方拘捕,惟他所身處的位置看不到陳的被捕情況,加上現場環境嘈雜,所以聽不到陳與警方之間的對話。李又稱,不停聽到陳大叫,但是不記得陳講過的說話。當他折返時,已見陳躺在地上,雙手被手扣鎖在身後面,情緒已平復。

李指,其後在警方的要求下,他扶著死者步下警車,使用擔架床將陳運送上救護車,其時陳已沒有反抗,情緒趨向平靜及神志清醒。陳表示沒有發燒或受傷。李當時沒有發現陳的頸部有傷勢,陳亦沒有提及頸部和腰部有痛楚,也沒有嘔吐情況。最後,陳在警員7674馬振康的陪同下,由救護車送往伊利沙伯醫院。

死者由平躺轉為面朝下 救護隊目稱不記得原因

研訊主任向李展示一張《東方日報》拍攝的新聞照片,顯示救護車到達醫院時,陳以背部朝天的方式躺在擔架床上。李指陳由擔架床送上救護車的時候,以面朝天、背部緊貼著擔架床的方式躺著,但是他不記得為什麼陳到達醫院時已轉為背部朝天。

代表死者家屬的資深大律師蘇朗年問及,李志誠檢查死者頸和背的姿勢。李遂在庭上作出示範,稱他先墊高擔架床的床頭,使死者上半身坐直,然後他放低床頭,使死者的背部不再緊貼擔架床,他便打側身觀察死者的背部,期間死者的上半身有向前傾。

蘇朗年又問,死者在送院的車程途中,是從何時開始由面朝天轉為面朝下?李稱不記得。蘇朗年問為什麼死者有這樣的姿勢轉換?李同樣稱不記得。蘇朗年問,是否因為死者感到痛楚,而他亦有表達過?李亦表示不記得。

代表警務處和消防處的大律師倫德亮提問,他向李展示死者的醫療紀錄,顯示死者登上救護車時的狀況,包括有受傷;體溫、呼吸、心跳率和血壓正常等。李確認,並稱在車程途中會每隔15分鐘再檢查一次。李亦確認,按他的觀察,死者的狀況與他被送上救護車的時候相同。

此外,時任警署警長、現已退休的林國華出庭作供,他讀出書面供詞,指事發時他擔任油麻地警署的值日官。林於11月13日親自到醫院替死者辦理保釋手續,以及收取30元保釋金。惟死者執筆簽名有困難,當林問及死者親人的時候,死者則自稱喪偶,只育有一名兒子,並且拒絕向警方提供家人的聯絡方法。其後,由於日籍乘客一方表示不再追究,他請示上級後,決定釋放當時被捕的死者,並指派同事於11月22日到醫院退回保釋金。

研訊明續。

案件編號:CCDI-477/2013

研訊第七日
的士司機疑遭警箍頸後亡 警員否認知悉危險 改7年前證供因經驗淺及「英文唔係咁好」

研訊第六日
的士司機疑遭警箍頸後亡 警員:右手環繞死者雙肩以便控制 惟死者掙扎「令我掂到佢條頸」

研訊第五日
的士司機疑遭警箍頸後亡 警長指死者用手撥其槍袋 質疑「搶槍」故打屁股一下警告

研訊第四日
的士司機疑遭警箍頸後亡 家屬質疑反鎖手扣過程「幾暴力」 問警員有否感到羞恥

研訊第三日
的士司機疑遭警箍頸後亡 警員稱死者得悉被捕時「隨即唔合作」 抬上警車時踢腳、屬「頑強性抗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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