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多名司局長早前接受傳媒訪問,均表示本港出現「軟對抗」。律政司司長林定國接受多間媒體訪問時,同意「軟對抗」沒有清晰定義,但會以三大要素,即手段、動機及風險判斷,包括是否虛假陳述或具有誤導性的表述、缺乏客觀理性基礎,及考慮其行為動機與目的,即是否從政府或國家政策等產生錯誤理解和負面印象。

林定國今日接受多間傳媒訪問,承認「軟對抗」不是法律觀念,亦沒有清晰定義,在現行法律條文中沒有明確定義,只是屬於「政治語言」。他又強調,政府不會隨意標籤那些行為屬於「軟對抗」,但會從手段、動機及風險作判斷。

林定國:長期縱容「軟對抗」或對社會安定有負面影響

在訪問中,林定國解釋稱,「軟對抗」很多時都會以虛假陳述或具誤導性的表述作為手段,發表明顯沒有客觀事實基礎或情緒化的言論,動機更是挑動或誤導公眾,從政府或國家政策等產生錯誤理解和負面印象。他表明「軟對抗」行為未必違法,但不代表對社會無害,假若長期縱容「軟對抗」,就可能會對本港社會整體安定環境有負面影響,包括阻礙凝聚社會共識,對齊心協力推動本港發展的努力造成障礙。

除此之外,林定國指應對「軟對抗」不限於法律層面,認為並非所有社會問題都適合單靠法律手段解決,當局會加強解說,並增加市民的認知能力,令公眾不受誤導,提升「軟實力」建設,以客觀理解國家發展及香港社會現狀。

國安公署早前約談6人 林定國稱不代表正式行使管轄權

對於外界擔心「軟對抗」概念空泛,林定國強調,市民可對政府及國家有不同意見,包括負面意見,但內容應恪守建基客觀事實的基礎。

中央駐港維護國家安全公署早前按《維護國家安全條例》附屬法例,與警方國安處就一宗涉嫌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罪案採取聯同行動,分別「約談」6人。林定國表示,相關行動並不代表國安公署正式行使《香港國安法》第55條的管轄權,指啟動相關程序及條件非常嚴格。

陳國基:集思廣益找出隱藏國安風險 高層拍板後化為政策局實質工作

另外,政務司司長陳國基接受報章時亦提到,「軟對抗」未必違法,但假若大肆宣揚抹黑政府的思想,就需要妥善處理。他表示,政務司司長有責任督導各政策局定立相關計劃及方針,以徹底解決國安風險。

陳國基指政府高層要理順協調、「睇得好真」,包括在日常工作中加入國安元素,避免有人利用「空子」、政府資源從事違反國安行為。他又表示,政府團隊會集思廣益,找出各個範疇可能存在的國安風險在高層拍板後,再化為各政策局及部門的實質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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