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屯門委任區議員葉吉江今年5月危駕罪成,民政及青年事務局昨日發信指他構成區議會行為失當,今日起暫停其區議員職能和職務一星期。《獨媒》記者今午(10日)到位於屯門新墟好運洋樓的葉吉江議員辦事處,辦事處內仍亮著燈及有職員在內工作,門外則張貼公告稱今日起至16日區議員職務及職能暫停,期間只可以有限度運作,17日將繼續為街坊服務,惟公告中未提停職原因。

葉吉江去年8月於上水古洞路近金坑路酒後逆線行車,迎面撞到一輛的士,他承認一項危險駕駛罪,今年5月罪成﹐判處200小時社服務令、停牌半年兼自費參與駕駛改進課程。民政及青年事務局麥美娟昨日書面通知葉吉江,指他被法庭判刑構成區議員行為失當,決定今日起暫停其區議員職能和職務一星期,至9月17日才可「復工」。

局方續指,葉吉江在停職期間無權就停職期間收取包括任滿酬金在內的任何酬金或津貼,但可獲發還期間所產生的運作開支,如辦事處租金和員工薪酬。另外,葉吉江期間不得以議員身分行事,辦事處職員亦不可以區議員名義代為行事,例如發出信件或轉介投訴等,但仍需按照原承諾的辦公時間有限度運作。辦事處門口亦必須張貼告示,通知市民該區議員被暫停職能及職務的期限,以及未能在這段期間以議員身分服務市民。


葉吉江Facebook 圖片

發文未提停職 辦事處貼公告未提原因

今次是政府首次根據區議員履職監察制度,對區議員行為失當作出調查及處分。在停職生效前一日,葉吉江昨日傍晚近六時於其社交媒體發文,指自己在屯興路與青山公路交匯處辦恆常街站,服務市民,文中未有提及停職一事。

《獨媒》記者今午到葉吉江位於屯門新墟好運洋樓的辦事處,門外張貼公告稱:「據《區議會條例》第72D條,9月10日至9月16日區議員職務及職能暫停,期間辦事處只可以做有限度運作;9月17日區議員及辦事處將繼續為街坊服務。」公告中未有提及停職原因。

據記者觀察,辦事處內仍亮著燈及有一名職員工作,該名職員及後向記者查詢所屬媒體,要求不要拍攝辦事處及其樣貌。記者向職員查詢,職員僅重覆強調葉吉江暫停職務,辦事處維持有限度運作,「只會聽吓電話,轉介去第二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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