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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媒報導)本港今年上半年訪港旅客人次突破2,300萬,藥房及藥店再次成為消費熱點。消委會過去3年接獲1,675宗涉及藥房及藥妝店的投訴,其中今年首8個月接獲548宗,消委會新任總幹事沈朝暉提到,當中約七成個案涉及旅客。消委會指商戶在銷售過程中仍採取具爭議的手法,包括混淆「斤變両」、「両變錢」等計價單位,及推銷包裝高度相似的影射貨品。消委會提醒藥房及藥店的營運者,假若出售藥材或蔘茸海味等貨物,應清晰標示價格及計價單位,在交易前主動說明以減少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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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妝店推「買80送5」優惠 埋單時計價單位両變錢

消委會出版新一期《選擇》月刊,提到當中涉及藥材計較混亂的個案。其中一宗個案為來自新加坡的投訴人,其遭藥妝店店員不斷推銷藥材,提出「買80送5」優惠,惟未提及計價單位。投訴人聲稱見標價為每「両」380元,而量秤上顯示重量為0.85,估算整筆交易金額約為300元繼而購買。店員其後將藥材研磨成粉,要求投訴人在埋單時支付30,400元,解釋計價單位為「錢」。

投訴人及後向海關投訴,並向消委會求助。在消委會介入後,藥妝店回覆消委會指標價牌已列明計價單位是「錢」,但藥妝店及投訴人均未能提供標價牌的照片。藥妝店起初願意在毋須退貨的情況下退回七成款項,惟投訴人拒絕,經消委會多番調停後始同樣全額退款。

內地遊客買安宮牛黃丸產品 疑購入假冒或影射貨品

另一宗投訴個案為內地遊客,投訴人到藥房查詢安宮牛黃丸,期間未有提及心儀品牌。店員介紹一盒名為「北京安宮牛黃丸」的產品。投訴人見產品包裝與心儀品牌外觀相似,加上店員說是「北京」,便以為是心儀品牌,遂付款約2,640元購入3盒涉案產品。投訴人返回內地後仔細檢查,才發現涉案產品及心儀產品的生產商名稱相差一字,懷疑屬假冒或影射貨品。藥房回覆消委會時,沒有回應涉案產品是否影射其他品牌,但願意安排全額退款。

單據標示與實物數量不符 藥妝店拒退差價

最後一宗個案則是有內地遊客以305元,在藥妝店購入1盒6瓶裝藿香正氣水及其他藥品,惟其後發現收據列出的藿香正氣水為1盒12瓶裝,售價為170元,質疑藥妝店多收1倍費用,遂聯絡商戶反映。藥妝店稱因收銀系統記錄有誤,導致收據上的瓶裝數量出錯,強調1盒6瓶裝的藿香正氣水的售價確實為170元,拒絕退款。投訴人其後參考其他店舖的售價,發現同款6瓶裝普遍為40 元至50元,認為藥妝店錯誤收取了12瓶裝的價錢,遂向消委會求助。

藥妝店回覆消委會指,該品牌並無12瓶裝版本,而店內6瓶裝版本的售價確為170元,惟因其收銀系統問題,單據錯誤顯示為12瓶裝。藥妝店建議投訴人帶同收據親臨店舖,會額外提供1盒6瓶裝的藿香正氣水,但投訴人表示暫無計劃再次訪港,藥妝店最終同意透過電子支付平台退回一半貨款。

應向商戶告知心儀貨品及了解秤重單位

消委會提醒消費者如有心儀品牌或貨品,應清晰告知商戶,並可參考該品牌是否設有防偽特徵,仔細比對貨品真偽,確認無誤後才付款交易,並即時檢查收據,確認所購貨品名稱、數量及價格是否正確。如有疑問,應即時向商戶提出,並保留收據作日後憑據。

至於購買藥材或蔘茸海味方面,消費者應先向商戶確認計價單位及價格,並了解秤重時所採用的單位,秤重後再核實貨品總價;如有任何疑問,應立即要求暫停交易,待釐清並確認無誤後,才同意商戶將貨品切片或磨粉等。消費者購買中藥應向註冊中醫求診並按藥方配藥,切勿輕信非註冊人士的「診斷」,如欲選購中成藥應注意產品的包裝上是否印有上述註冊編號,其格式為「HKCXXXXX」,當中「XXXXX」為一組5位數字。消費者亦可提前參閱香港中醫藥管理委員會網頁上的註冊中成藥名單,並記下心儀產品的註冊編號、產品名稱等資料,在選購時核對。

消委會呼籲,消費者選擇商戶時可參考其口碑,並留意店舖門外或收銀處是否貼有「正版正貨」標籤,標籤有效期為1年,消費者應留意標籤所示年份;若發生消費糾紛而與商戶交涉不果,可聯絡消委會協助調停;如懷疑商戶涉及不良營商手法,亦可向香港海關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