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政報告】責任制變「高官卸責制」?李家超指下級只需承擔「真正犯錯責任」

【獨媒報導】今年6月李家超接受報章訪問時,首次提及「部門首長責任制」的想法,不過當時提到未有推行時間表。在今日發表的《施政報告》,則用篇幅介紹「部門首長責任制」。到底在購買冒牌水事件成箭靶的物流署署長陳嘉信,會否成為「第一滴血」?特首李家超回應指,新機制未成立,未能運用機制調查該事件,但他強調一直存在問責,會用現有機制處理。《獨媒》問特首,如果部門首長只是遵從司局長指示,最終政策出現失誤,部門首長是否要被查被罰?新機制會否予人感覺是「高官卸責制」?李家超表示,下級人員只需承擔「自己真真正犯錯嘅責任,唔會有任何責任可以推卸畀佢哋」。
部門首長如「將軍管好士兵」
李家超在記者會上多次強調政治問責和行政問責一直存在,制訂政策是局長責任,常秘則協助局長。他指過往亦曾有局長被問責,對於其他公務員,現行制度對他們的職效亦有問責。他指政府有七十多個執行部門,部門首長有如「將軍管好士兵」,他設下的「部門首長責任制」可以「搞好個系統」,例如何時決定啟動調查,「發生事,搵邊個查呢?每次我都要諗邊個最適合。我諗到出嚟,你哋就話『點解係𠵱個呢?』」,故此需設機制。
有記者問到,會否動用「責任制」調查物流署署長陳嘉信。李家超表示現時新機制未成立,未能運用機制調查該事件,但他強調一直存在問責,會用現有機制處理。至於「責任制」會否影響公務員招聘,李家超斬釘截鐵表示,若有人因為「責任制」而對公務員工作卻步,「If you think like this, you better go.(如果你咁諗,你最好走。)」
強調自己照顧廣泛公務員
《獨媒》問到,若問責官員發現不到嚴重風險,導致事態發生,他們的責任如何釐清?會否予人感覺新機制是「高官卸責制」?李家超重申「部門首長責任制」不取代現有任何機制,「首長要為自己部門不是,負上責任,公務員要為自己表現問責」,強調相關要求在《公務員守則》寫得很清楚。他認為新「責任制」會令部門首長更盡責,相信更能鼓勵士氣,因為「責任承擔嘅明確性」更清晰。
《獨媒》另外問到,部門首長若果只是遵從上級指示,最終政策出現失誤,部門首長是否要被查被罰,會否擔心公務員怕「孭鑊」而不敢升職。李家超表示,下級人員只需承擔「自己真真正犯錯嘅責任,唔會有任何責任可以推卸畀佢哋」。他強調自己用意為照顧廣泛公務員,新機制可令每個人減少犯錯,或可縮細涉及的犯錯範圍,因為高級官員可即時介入、作出指引或者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