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班警超市盜竊20件貨物 被職員識穿後逃離現場 今認罪罰款2千元

【獨媒報導】55歲休班警員今年6月在樂華商場一間超級市場內企圖盜竊價值合共約577元的貨品,包括急凍三文魚柳、齋燒鵝、泡菜、急凍珍珠蠔及去殻虎蝦等,離開時觸發門口的響鬧裝置,被職員識穿後不顧手推車而去,成功逃離現場,經警方調查後於今年7月落網。案件今早(19日)於觀塘裁判法院提堂,被告即時認罪。裁判官梁嘉琪判刑指,考慮到事件性質、涉案貨品的金額及價值等,認為被告的犯案手法某程度上屬有計劃,但是考慮到被告即時認罪及初犯,最終罰款2,000元,並籲被告:「千祈唔好重犯喇。」
被告黃德明(55歲,報稱為公務員)承認一項企圖盜竊罪。控罪指他於2025年6月28日,在九龍秀茂坪樂華商場百佳超級市場內,企圖偷竊兩包急凍三文魚柳、兩包豬肉、兩包齋燒鵝、兩包香口珠、兩罐沙甸魚罐頭、一罐甘草欖、一盒咖哩、一包蜜味金沙骨、一包赤小豆、一包泡菜、一包煙燻腸、一包三文治火腿片、一包急凍珍珠蠔、一包急凍去殻虎蝦及一包芝士片,合共港幣577.1元,而上述物品為百佳(香港)有限公司的財產。
警方昨晚發稿指,被告為一名休班警務人員,已被停職。
案情指被告離開觸發響鬧裝置
案情指,2025年6月28日下午約3時,被告在樂華商場的百佳超級市場購物,被告推著一架百佳的手推車及一架個人手推車,前往付款處付款。被告離開時觸發門口的響鬧裝置,百佳職員得悉有關情況,被告當時已經身在超市外面。百佳職員隨即帶被告返回超市內調查,根據付款紀錄,被告僅支付了244.5元。
當時被告的個人手推車處於超市外面,被告超越職員上前拿回個人手推車,打算逃離現場,職員見狀追逐被告。職員後來用手捉住了被告,而被告一度用右手推職員一次。然而職員一直捉住被告的左手,並且大嗌:「報警呀!」被告其後不顧手推車而去,成功逃離現場。職員將被告遺下來的個人手推車拉回超市內,發現有一罐雪糕及其他貨品,經調查下確認貨品總值577.1元,其後報警求助。閉路電視鏡頭拍攝到上述過程。
被告於同年7月3日被拘捕,在警誡下保持緘默。其後在警誡錄影會面中,被告聲稱事件屬「意外」,但其後承認案發時不誠實及盜竊。
官:犯案手法某程度上屬有計劃 但考慮認罪及初犯判罰款2千元
辯方指,被告現年55歲,冀法庭考慮他第一時間認罪,若然法庭打算以罰款處理的話,便沒有進一步陳詞。裁判官梁嘉琪問,被告的職業是否如控罪書所述;辯方僅回答被告已退休。梁官再次追問相同問題,辯方最終確認,但重申被告已經退休。
裁判官梁嘉琪判刑指,考慮到事件性質、涉案貨品的金額及價值等,認為被告的犯案手法某程度上屬有計劃,但是考慮到被告即時認罪及初犯,最終罰款2,000元,並籲被告:「千祈唔好重犯喇。」
案件編號:KTCC1789/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