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33歲休班男警員在今年2月凌晨時份,在空無一人的街道上觸摸女途人的胸部和私處,最終逃至地鐵站時被數名市民截停及報警處理。警員被控一項非禮罪,今(25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認罪。辯方求情時形容事件為「酒精惹的禍」,被告可能因而失去警務人員工作,冀法庭考慮非監禁式刑罰。裁判官陳志輝則指本案嚴重,「你自己嘅職業你自己都好清楚」,若現階段考慮判非監禁式刑罰則「難啲」,最終只替被告索取背景報告,押後至10月8日判刑,期間被告須還柙。

案情指被告在凌晨向女途人摸胸和私處

被告鄭毓偉(33歲,報稱警員)承認一項猥褻侵犯罪。控罪指他於2025年2月4日,在黃大仙鳳德道8號燈柱附近行人天橋升降機外猥褻侵犯女子 X。

案情指,2025年2月4日凌晨約2時45分,受害人 X 在返家途中留意到被告尾隨她,當 X 步行至行人天橋升降機外停下時,被告突然從前面接近她,之後用左手摸了她的右邊胸部。X 因驚慌而失平衡跌倒在地,被告彎低身及繼續摸她的胸部,又用手觸摸她的私處。X 嘗試推開被告及踢他但不果。

事件歷時30秒,當時街道空無一人,被告逃離現場時,X 一直尾隨被告。當被告步行至鑽石山地鐵站外時,數名途人留意到 X 叫喊求助,於是把被告截停及報警處理。

被告被捕後,在警誡下否認犯案行為,並稱:「我喺前面見到個撚樣非禮完佢之後,跑咗落嚟之後,畀路人撳低咗。」上述案發過程分別被閉路電視鏡頭和行車紀錄儀拍下來。

辯方求情形容「酒精惹的禍」 所有上司均撰寫求情信

辯方求情指被告過往奉公守法,一生都「清清醒醒地做人」,可是案發當日到親戚家裡「飲大咗」而犯案,可能因而失去警務人員工作。辯方又指,所有的上司均替被告撰寫求情信,指被告盡忠職守。辯方形容本案乃「酒精惹的禍」,導致被告「做咗一件事 fall from grace」,冀法庭考慮非監禁式刑罰,例如緩刑。

裁判官陳志輝則表示,他相信被告未必會再犯事,但「佢自己好清楚佢嘅職業」,加上案件是嚴重,因被告㩒低了受害人之後,再有其他動作,若現階段考慮判非監禁式刑罰則「難啲」。陳官又表示:「我唔敢肯定佢有幾醉」,因被告在被捕時立即表示:「我見到另一個人非禮佢,所以拉佢」,從對答可見他「未去到唔清醒嘅地步」。

官指案件嚴重 「你自己嘅職業你自己都好清楚」

辯方則強調被告當時「飲得好醉」,在警誡下的對話可謂「語無倫次」。陳官表示:「我深信佢有悔意,但呢個控罪、成個過程,你都好清楚」,再者被告的職業是警察,奉公守法、無案底是很正常。

辯方則懇請法庭考慮被告的處境,「上有高堂,下有妻房」,若被告坐監的話,太太需一人獨力照顧兩名女兒和年老的父母,亦會失去紀律部隊宿舍。陳官則指現階段只能替被告索取背景報告,並須還柙候判。

陳官最後向被告指:「你自己嘅職業你自己都好清楚,(案件)係好嚴重」,又指不否認被告有飲醉,但是他在警誡下否認做過有關行為,相信他並非在很醉的情況下說出這些說話。因此現階段會先替他索取背景報告,押後至10月8日判刑,並下令被告還柙。

案件編號:KCCC968/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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