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超未答有否要求新加坡引渡羅冠聰 重申任何國家不應包庇

【獨媒報導】被香港國安處通緝的前香港眾志主席羅冠聰,上周六從美國抵達新加坡時,被當地政府指「入境並不符合新加坡的國家利益」為由拒絕入境,期間羅冠聰被扣留及查問14個小時後,成功返回三藩市。香港與新加坡有移交逃犯協定,特首李家超今早行會前見記者,被問港府有否向新加坡提出引渡要求,李家超沒有正面回應,他嚴詞表示「任何國家都唔應該包庇罪犯」,政府必定終身追捕,不會放過任何潛逃者。
外交部發言人郭嘉昆昨日在例行記者會上被《路透社》記者問到,為何沒有引渡羅冠聰至香港,郭表示不了解記者提到的情況,各國有主權管理出入境事宜,他又強調羅冠聰是香港警方依法通緝的「反中亂港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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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重申有法必依、終身追捕
李家超在今早行政會議前,被記者問到,到底在羅冠聰被扣留及查問14個小時期間,香港政府有沒有向新加坡提出引渡要求。李家超表示,羅冠聰是《國安法》下的指明潛逃者,又被法院發出拘捕令,政府必定終身追究法律責任,他又指「任何國家都唔應該包庇罪犯」,又指違反國安法是嚴重罪行,政府會「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用「一切辦法」終身追捕,又指不會放過任何潛逃者。不過,李家超沒有回應政府到底有沒有提出引渡要求。
新加坡內政部回應《聯合早報》查詢時,證實有扣查羅冠聰及以「不符合新加坡的國家利益」為由拒絕其入境,內政部強調,簽證持有者在入境時仍須接受進一步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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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媒指羅拘留期間曾接觸英美政府
《BBC》和英國《金融時報》報道,羅冠聰在2021年4月獲批英國難民身分,現持有英國難民旅行證件,約3星期前獲得前往新加坡的簽證,原本打算出席一個閉門活動。英國《金融時報》報道指,羅冠聰曾在被拘留期間接觸英國及美國政府,但不確定英美曾否就此接觸新加坡。羅冠聰又向傳媒表示,曾獲法律意見說,指香港與新加坡簽署的移交協定並不涵蓋政治罪行,他預期如果新加坡政府打算引渡的話,當初就不會發出簽證。
現年32歲的羅冠聰現遭香港警方通緝,他曾參與雨傘運動,被指涉及「煽動分裂國家罪」及「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他於2020年6月27日離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