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前民陣副召集人兼時事評論員王岸然(原名黃覺岸),被指在其 YouTube 頻道發布煽動言論及披露國安調查內容,被控「妨害調查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及「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為警方首次引用《維護國家安全條例》88條「妨害調查」作出拘捕及起訴。案件早前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時,王不獲准保釋,他今(31日)向高院申請保釋,並且親自陳詞。國安法指定法官陳仲衡經考慮後,最終拒絕批出保釋,王須繼續還柙。散庭後,有旁聽人士高呼:「頂住呀,王伯!」案件將於明年1月20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堂。

報稱退休的黃覺岸(71歲)身穿白色運動服,在懲教人員押解下步入被告欄應訊。他沒有聘請律師,親自向法官陳詞。

首項控罪「妨害調查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指,王在2025年12月3日,知悉或懷疑有對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的調查正在進行 ,罔顧是否妨害該項調查,而在沒有合理辯解或合法權限下,在 YouTube 披露警方於該項查調查期間所作查訊的詳情。

第二項控罪「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指王在2025年1月3日至12月6日期間,明知刊物具煽動意圖,而在YouTube發布該些陳述、相片、圖片或影片,具意圖:

a) 引起中國公民、香港永久性居民或在特區的人,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確定的國家根本制度的憎恨或藐視,或對其離叛;
b) 引起中國公民、香港永久性居民或在特區的人,對特區的憲制秩序、行政、立法或司法機關的憎恨或藐視,或對其離叛;
c) 煽惑任何人企圖不循合法途徑改變中央就特區依法制定的事項或在特區依法制定的事項,及/或;
d) 煽惑他人作出不遵守特區法律或不服從根據特區法律發出的命令的作為。

案件編號:HCCP1014/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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