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李雅雯台北29日電)陸配李貞秀將於2月遞補民眾黨不分區立委。陸委會今天重申,根據國籍法,必須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目前沒有看到可佐證其已經提出申請放棄的文件。

大陸委員會(陸委會)今天下午召開例行記者會,由副主委兼發言人梁文傑主持。

關於李貞秀將遞補民眾黨不分區立委,梁文傑表示,國籍法20條規定,當事人就職公職前,必須提出已申請撤銷外國國籍的佐證文件,接著在1年內完成相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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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每個國家申請放棄國籍有各自規定,中國國籍法規定,必須向戶籍所在地的出入境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倘若人在國外,可向中國駐外使領館申請。

梁文傑強調,這個申請不是嘴巴說說,台灣政府機關必須看到當事人有去提出申請放棄國籍的佐證文件。目前政府機關沒有收到、看到李貞秀去申請取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佐證文件。(編輯:周慧盈)115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