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及物流局表示,會盡快以附屬法例形式刊憲刪除《道路交通(安全裝備)規例》中關於強制巴士乘客佩戴安全帶的條文;在條文刪除前,政府不會按該條文執法。

運輸及物流局局長陳美寶下午見傳媒,承認相關法律條文在技術上有不足,未能完全反映立法原意,執行時市民可能亦會有不清楚之處,宣布會先刪除有關條文。

局方晚上發新聞稿補充,表示因應社會對新《規例》適用範圍的討論,經徵詢律政司意見,作出有關決定。其他車種包括私家車、的士、貨車、小巴、特別用途車輛、學生服務車輛,佩戴安全帶的法定要求就仍繼續生效。

局方又說,會廣納各方意見,考慮如何在保障道路安全原則下,同時充分顧及實施新規定過程中的各項關注,並在優化安排後再諮詢立法會,適時再推出。當局亦會繼續加強宣傳教育,培養公眾自覺佩戴安全帶的習慣。